原小西村的村主任卫天明(现为片口乡的农业技术乡干部),在2009年修小西村的村通达公路工程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的所作所为特地以书面材料形式呈现给社会,具体问题如下:
一、卫天明签订的村通达公路工程承包合同,根本没有进行过公开招投标,也没有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长会议等。另外签订了1.4公里的毛路工程及的其它工程的合同单价也未进行过公开讨论,而私自决定的。
按公路工程的相关规定,1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卫天明的这些行为是否属于严重的违纪违规?又是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暗目的?
卫天明在签订合同时没有通知当时的村支书到场,也从未知会过村支书,但后来卫天明所签订的合同中不知怎么有村支书名字的签字出现(不是村支书本人所签),卫天明冒用盗用村支书的名字签订合同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小西村的村通达公路工程,交通局给指标里程为1.5公里,单价为人民币10万元/公里,1.5公里合计为15万元。卫天明和承包方签订合同只签订了1.4公里,有0.1公里的里程没有签订合同是否是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村通达公路工程从修到完工,以交通局检查验收合格付款为准。
卫天明在村通达公路工程又另外签订了1.4公里的毛路合同,单价为人民币5.5万元/公里,1.4公里合计为7.7万元的合同。
上述的两份合同的起点均为保尔村5组聂彩富的沼气池边起到1.4公里处止。卫天明给村民无形之中多增添了7.7万元的负担,至今村民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具体实情。非村通达公路工程签订的合同单价也高出片口乡其它村修路的合同单价。这种行为能否称得上叫鱼肉百姓呢?
三、从修路至今从未向所有村民公开过账目。付给承包方工程款是多少还欠多少?还剩多少集资款?村民总共交了多少集资款?那些村民尚未缴纳集资款?修了多少公里路?总共签了几个合同?老百姓至今什么都不知道,没有一个详细的明白的账目向所有村民公布过。
在2010年10月份在乡政府清理账目时。1.保尔村5组村民每户的赔付账目;2.小西村民的部分集资款账目。另外还有些生活支出账目等,上面记录的烟、酒、吃等开销了2300多元,这个账目是怎么发生的?村民根本就不知道,,,
所以从修路到现在都没有给所有村民公布过一个详细的明白的账目。卫天明他们是不是不敢向村民公开账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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