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去年在老家修了一个房子 ,在批地基的时候批的120平,父母在乡上请了营山县涌泉乡政府部门具体负责这块的“人民公仆”吃了个饭,当时说按政策批每平米需要106元,即120*106=12720,由于请了他们吃饭,又是送烟、包红包(注:吃饭,酒水,烟,红包共计花费1000多元)最后他们说8000吧,最后熟人说了说给了7500,然后把老的那个房子的产权证给了他,去年9月修好后,在我家父母不在家的情况下,他们测量了,实测占地面积162平,超过原审批42平米,前天通知我父母交钱把产权证领了,他们说超过的一平按79元每平计算,需要3318元,又说什么人情关系给1600元就可以,父母给他们买了2盒烟花去40多元,最后1200元成交。由于我在外地工作,大学学土木工程的,我们干工程,包工队来计价嘛,至少还有个清单合同嘛,他们堂堂政府部门没有具体条文和规定,感觉跟菜市场一样,政府公信力在哪里?人民公仆你们是为人民服务,还是奸商。这里面疑点从从:
1:如果我家之前批120平,那么按他们所说的"规定",我家修162平,需要的钱为120*106+(162-120)*79=26638元。
如果我家之前批20平,那么按他们所说的"规定",我家修162平,需要的钱为20*106+(162-20)*79=13338元。
2:怎么关于新建房屋,没有具体条文和规定,(百度百科: 营山县涌泉乡属丘陵山地,平均海拔420米,面积27.13平方公里,辖10个村,78个社,总人口11692人),怎么就有他们几个人知道,且每家每户批的费用不一样。
3:批一个地基为什么这么难,政府行政部门“办事难,门难进,脸难看"合适得以解决,希望伟大营山县政府部分给予解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你们怎么学习的。
涌泉乡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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