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就要开始了,请问县委书记对营山县农村客运车的管理做了那些具体措施???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营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关于加强2013年道路客运春运票价管理的通告
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40天。为加强道路客运春运票价管理,维护价格政策的严肃性,切实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公路客运班车、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春运票价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农村班车、城市公交车和出租汽车春运票价严禁加价。即农村客运班车票价不得上浮;城市公交车仍按1元/人·次执行;出租汽车应严格打表计费,起步价为5元/车次,夜间(晚上10:00至次日凌晨6:00)起步价为6元/车次。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农村客运班车和客运包车,春运票价可在核定的基础票价上上浮20%或者下浮10%。 三、各客运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耐心解释,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自觉服从监督管理。对擅自涨价、坑骗、欺诈乘客等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清退多收的价款,并依法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罚的,除继续追缴罚款外,并将按最高处罚额从燃油燃气补贴中扣减补贴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在电视和网络上公开曝光。 四、乘客应当选择乘坐合法车辆,如遇价格违法行为,有权拒付超标准费用,并索要车票,记住车牌号码,保留相关证据,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或者运政监督电话“8232135”进行投诉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鼓励当事人在举报的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证者奖励,同时责成企业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规车辆严格处理。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营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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