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反映《殷玉兰医疗纠纷一案》的情况说明
二年前殷玉兰因阑尾炎在我院做手术,出现麻醉术后并发症(硬膜外血肿)。在医疗的过程中,我院积极主动地将患者先后转到巴中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藏成办分院、通江县中医院等上级医疗单位救治,并支付了医疗费用。经治患者基本康复,能下地行走。一年后患者因高血压脑出血出现瘫痪。
我院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同时履行了手术、麻醉风险等告知义务和签字手续。并非网友说的“在大门紧闭的情况下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打了腰麻......”
这起医疗纠纷案的发生,是医患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院方对患者的不幸深表同情,对其亲属表示歉意。为了妥善处理好该纠纷一案,依法公平、公正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患双方已委托了代理律师,年前就已进入了司法程序。院方愿在明确双方责任的前提下,友好地、合情、合理、合法地达成调解协议,或听从法院公正的判决。
至诚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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