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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北街道办事处分管房建的副主任董继民[兼武装部长]的精典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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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5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百姓的房子就不能高过当官家的房子,否则就要压住当官家的龙脉风水,只能怪你家祖坟没选好。这就是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分管房建的副主任董继民[兼武装部长]的精典之逻辑。敢修高过我,没门。这能怨谁呢?谁叫你家没人做官呢。这就叫—人做官,全家鸡<犬〉都升天!可怜的普通百姓同胞们,让你们的子女奋发图强吧!附有图片:当官家的房子当然是高的哈。最后送给董大主任—句话"床前日月光祝你睡得香、心里千万别紧张"。http://www.mala.cn/bord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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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5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肿么回事?

发表于 2012-1-6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o:o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RE: 我当官我最大我就要比别人高一等

回复 淡淡秋 的帖子

当官的可以随便修房子老百姓就不行。

发表于 2012-1-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

发表于 2012-1-6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修房子就要高一等?高调很了要不得。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2-1-6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楼主能说得更清楚些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1-7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紫风儿 的帖子

同样一条路(南部县北环路)县委政府、县规划局明文规定:所有私人建房户—律不得超过四层(含四层)除转角处可以建五层。然而这家有权有势的董大爷却目无法纪置县委政府明文而不顾;仗着自己是分管城建的领导,不把主管建房的职能执法部门放在眼里强行修建六层。北环路的百姓是怨声载道怒不敢言,连执法部门也拿他没办法。在说人家又是一个当官的,你叫执法部门咋整嘛?

发表于 2012-1-7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2-1-7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好┆客 的帖子

;P;P;P

 楼主| 发表于 2012-1-7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客 发表于 2012-1-7 1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紫风儿 的帖子

同样一条路(南部县北环路)县委政府、县规划局明文规定:所有私人建房户—律不得超过四层 ...

:hug::hug::hug:;P;P;P

发表于 2012-1-7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图无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12-1-7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nanbu2010 的帖子

气派高大的当然是大人物的哈(北环路北海商务会所)。

发表于 2012-1-9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看不见哈,不过还是该说说他哈

发表于 2012-1-9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还有个商品房限高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只是没人说而已!

发表于 2012-1-10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处不胜寒的嘛------

发表于 2012-1-10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1-1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2-1-11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要引起重视!
发表于 2012-1-11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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