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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广令”今起生效 电视剧中间禁止插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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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电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前日在京说,全国各级电视台已完成2012年广告和节目的重新编排工作,撤销了2012年电视剧中间的广告插播时段。

信息时报1月1日报道 据新华社电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前日在京说,全国各级电视台已完成2012年广告和节目的重新编排工作,撤销了2012年电视剧中间的广告插播时段。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说,为确保2012年1月1日起切实执行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插播广告的规定,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电视台的准备工作已经到位。广电总局11月28日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发言人说,《补充规定》下发后,电视台纷纷表示,一定严格执行总局规定,坚决取消电视剧中间的插播广告。各台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广告时段进行了调整。有的与广告客户协商调整了已签订的2012年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协议。有的重新进行2012年广告招商。发言人说,为确保新规定实施的良好开局,为广大电视观众创造满意的收视环境,广电总局将2012年1月份列为“电视剧插播广告专项监管月”,对全国各级电视台进行全面监管,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010-86091111,欢迎广大电视观众监督。各级广电行政部门也按照广电总局统一部署制定了监管措施。
据悉,对2012年1月1日以后每集电视剧中仍插播广告的电视台,广电总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 ) http://img1.cache.netease.com/ent/newimg/arc_icon.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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