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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安岳中学暗箱操作干部选拔(安岳教育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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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12.27日,安岳中学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了所谓的干部选拔投票。这次提拔黑幕重重。

  1。选举过程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

  群众投出选票,但是没有当场唱票,更无人监票。选举结果到28日才公布,而具体每位候选人到底多少票,没人知道。请问安岳中学的领导,县教育局的领导,这种所谓的"民主"如何服众?谁来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是刘大校长还是游大局长?还是你们根本早就想好了,所谓的民主只是你们愚弄安中教师的一个手段,这次干部选拔,只是你们平衡利益的工具?

  2。选举的结果完全不合常理。

  中层正职中,能干事的,干实事的没当选,个别溜须拍马不学无术甚至讲台都站不稳的人当选了。中层副职更奇怪,在候选人中,有安中清北班班主任和科任老师,有各年级团队工作负责人,这些人都为学校和年级作了大量的工作和贡献。但是他们中没人当选,反倒是一个在传闻中和刘永辉校长有多年暧昧关系的女老师,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男老师当选了。这种结果简直是对全体安中人的侮辱!即使社会风气再怎么变化,安中人也有起码的是非观和羞耻心!请问,游局长和刘校长,你们给出这个结果,是不是想说这两个人就是安中教师的优秀代表?我们安中人应该以他们作为标准榜样,不搞本职工作,乱搞男女关系,只有这种人才够安中新领导的标准?

  身为安中人,真是为现在安中的腐败黑暗感到痛心!

  另外,尊敬的刘永辉校长在多个公开场合称自己家庭年收入30多万。其中,他夫人,人民医院普通员工,月收入一万多,他女儿,一个毕业没多久的在成都工作的普通职员,月收入一万多,他屋头就他收入最低......刘校长,我们请你不要再说这种可笑的话了。其实你不说,没人晓得你屋月收入三万多,年收入加上奖金有50多万。而且,你敢不敢对你说的话负责?人民医院一个普通员工月收入一万多?那主治医生和院领导该是多少?他们交好多税?经不经得起查?不要为了掩盖你一个人的灰色收入就害了人民医院那么多无辜的医生和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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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img.mala.cn/forum/201112/29/15103419ubh1zhiqgqqtq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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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瓜的,没得钱和关系,怎么能当上领导,你以为硬是民主推荐嗦?

发表于 2011-12-29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传说刘永辉每年收入是百多万,光是吃回扣就五十万。

发表于 2011-12-29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倒是一个在传闻中和刘永辉校长有多年暧昧关系的女老师??老刘还好这一口。。;P

发表于 2011-12-29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2-29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场争权夺利的闹剧

发表于 2011-12-29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场争权夺利的闹剧

2014十佳认证机构

发表于 2011-12-29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 0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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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大家要不断学习,不要不懂乱说
发表于 2011-12-29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o:o

发表于 2011-12-29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o:o:o

发表于 2011-12-29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卖官了,发财呐!

发表于 2011-12-29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此次推荐是教育局组织的民意测验,没推出的人是因为票数没过半,还没到刘校长发表意见的时候,朋友,你自己要反思自己为什么不过半,为什么得不到众多人的认可呢?

发表于 2011-12-29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些人搞到着了哟?

发表于 2011-12-29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不说

发表于 2011-12-29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捏着鼻子哄眼睛的事,大家都懂

发表于 2011-12-29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人,别乱说,没得真凭实据别瞎起哄!

发表于 2011-12-29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安中总和暗字有关系

发表于 2011-12-29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民主推荐的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建立干部推荐工作责任制。民主推荐组织单位要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推荐工作人员要遵守干部工作纪律,共同对推荐结果负责。
  民主推荐票的统计要有监票员、唱票员和计票员。
  第二十八条 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条 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民主推荐组织单位和工作人员:
  1、不准擅自改变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范围;
  2、不准暗示、引导推荐者推荐;
  3、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情况或通风报信;
  4、不准封官许愿;
  5、不准敷衍了事或搞形式主义;
  6、不准更改推荐结果。
  (二)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
  1、不准进行非组织活动,用非正常手段为自己或他人拉票;
  2、不准借民主推荐之机打击报复,中伤诽谤他人;
  3、不准干预、影响民主推荐的正常秩序;
  4、不准向民主推荐组织者和工作人员行贿。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要求和纪律的民主推荐结果无效。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 对个人凭自己地位、权力和影响,向有关单位施加压力,干预民主推荐,导致用人失误的;个人自荐或推荐他人中弄虚作假,材料不属实,故意欺骗组织的,一律从严查处。
  第三十一条 加强民主推荐工作的监督。
  (一)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对民主推荐工作实施监督,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对有关责任者做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三)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干部、群众对民主推荐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四)组织部门要结合贯彻执行《条 例》情况的检查,检查分析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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