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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硕士生导师抄袭台湾硕士论文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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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d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9-21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和专家鉴定,四川大学日前认定本校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李小光副研究员学术抄袭属实,并对其作出严肃处分。

  2011年8月初,四川大学接到来自台湾的苏建州先生举报,称本校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李小光副研究员2009年由巴蜀书社出版的《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太一生水>为中心的考察》一书第八章严重抄袭台湾师大郑倩琳小姐2003年硕士论文《战国时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论》。

  接到举报后,四川大学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责成社科处进行调查并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2名校内专家和1名校外专家认真鉴定,一致认定李小光抄袭属实。对专家鉴定结果,李小光本人表示认可,并对自己的抄袭行为写了书面检讨。在此基础上,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认定李小光的行为是一起严重违反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抄袭行为。经校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和校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小光如下处分:

  1.解除对李小光的副研究员聘用,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2.给予李小光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察看期一年)的行政处分;

  3.撤销李小光已申报立项的2010年度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并追回拨款;

  4.建议四川省社科联撤销李小光因《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太一生水>为中心的考察》一书获得的一切荣誉和奖项,并追回全部奖金。

  为严肃党纪,经中共四川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经中共四川大学党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决定给予李小光开除党籍的党内处分。

  四川大学历来十分注重加强师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管理,近年来成立了四川大学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并制定和实施了《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校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已正式把“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作为研究生新同学开学第一课,要求每届研究生新生入学第一课必先学“学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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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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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支持这样的处理,必须严惩。

上梁不正下梁歪,导师都这样了,能导出来好学生?

发表于 2011-9-21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丢人了

发表于 2011-9-21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丢人了

发表于 2011-9-21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误人子弟的败类。。。:@

发表于 2011-9-21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 大学历史系和宗教所有的人抄袭他 人成果,大大丢了川大的脸,这一次是抄了台湾学者,不好惹,只得重处。如果是抄袭了国内的学者,学校就会千方百计进行保护了,我说的话有前几年的《南方周末》作证。
   

发表于 2011-9-21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呜呼!中国大学的学术精神已经死了,偷盗他人成果的老师还带研究生,什么世道?

发表于 2011-9-21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文章皆为抄。我们从小考试不都是抄书的啊

发表于 2011-9-21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大学处理这次抄袭事件还像回事。 其他学校那几位抄袭他人论文的学校领导不知现在还是不是赖在领导岗位上。

发表于 2011-9-2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界败类,活该。但惩罚太轻,此等恶劣剽窃之贼,应该清除出大学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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