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名持刀男子冲进校园,砍伤31人,其中28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目前,持刀男子已被制服。(29日新华网) 这又是一起校园惨案。每一次的鲜血四溅,亲睹父母的撕心裂肺、学校的自责愧疚,不能不把人置于死亡的恐惧和惊愕。当杀人恶魔的梦魇屡屡上演时,我们亲手剥去校园被层层浸染的血衣,然后严厉的审视,除了颤抖,便是无尽的自我愧疚。然而当我们还不能从南平血案的愧疚拔出时,至少目前的情境,面对法律对违反法治行为的倒逼式钳制,又多了一个不惧试法的人。从他的身上,暴露出的不止是学校管理的脆弱、心理变态的疯狂,联系南平、雷州血案,我们隐约看到了一种恶性循环的端倪,并且应当有所警醒。 “远方的人与我们有关。”如果你有这种思维,那灾难也会不期而至。你看,4月28日,福建南平小学生血案杀人凶犯郑民生被枪决,那一起惨案里,死亡9人、受伤4人。然而7个小时后,广东湛江雷州,一名持刀男子冲进雷州第一中学,砍伤16名学生。如此相像的血案,如果简单用“巧合”两字来概括未免天真。事实上,郑民生的弑童案是这些雷同血案的导火索,模仿者们看到的是一种报复社会的手段,并且不惧司法钳制。 雷州和泰兴镇的案犯,目前不明动机。然而凶杀的惨烈,并不能掩盖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清醒规划和模仿痕迹。把地点选在校园,这本身就暴露了自身的清醒;狡黠的混入校园,更是表现出相当的机智。所以基于这些推断,对方具有正常的自我意识。面对各方压力,他们偏偏选择持刀的社会报复,是因其心理状态的崩溃。揆诸现实,并不乏因情感、就业、权利等难以自持理智的人,心理一旦失控,恰好有频繁的校园惨案作为示范,很可能会造成一种恶性模仿。 一起惨案的关联者,比如学生父母,很可能会心怀报复。南平一中年妇女曾经说:“我女儿的冤屈得不到伸张,你们处理不好,我也去杀人。”语虽惊人,却恰当的折射出惨案渲染下的心灵扭曲,“也去杀人”其实也透露出了一起恶性案件的示范效应。这实际是一种以暴制暴的嗜血逻辑,你受到不公待遇,你就可以杀人了,就可以拿那些无辜的孩子报复吗? 这样的逻辑实际上是非不分,会误导舆论,无论怎样施暴,只要扮出一种弱者的形象就可以;无论如何作恶,只要打出反抗的旗号就能赢得同情;无论多么罪不可赦,只要把体制推出来,起码能在道德上获得认同。体制就会成为人作恶的掩护。是非不分的舆论,只会加剧那些丧失理智者的是非不分,将屠刀挥向那些毫无反抗力的孩子。报复孩子的校园血案接连发生,这种是非不分的逻辑不也是一种间接凶手吗? 斩断这种传染,正如我所言,首先就是击碎他们那种“报复社会”的道义幻觉,收起那种不分是非的同情。社会要有这样的共识,报复社会杀人,是不可赦之恶;拿最无辜、最脆弱的孩子下手,更是万恶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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