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即将满10年之际,公司把你劳务派遣,是不是有为了规避劳动法规定的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活动之嫌。 用工主体变更了,工作内容性质职位等没有变动。
怎么样才能在今后保障自己的利益?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行业情况〗
采用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如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家政、电力、铁路运输等服务性行业,以及建筑业和制造业的一些部门。
根据A股信息,三大行和2油的利润,占据了A股整个市场60%的江山,垄断利润下的企业,为什么不把好的待遇给予职工,宁可把钱给劳务派遣公司赚取(劳务派遣公司毕竟要花经营管理费用和赚取合理利润)。每次人代会,国家领导人不是都在说要提高职工待遇吗,采取劳务派遣,其实就是变相在规避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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