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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成都市武侯区政府的一封报告(张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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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7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名人风景业主大会要求博鑫物业退出小区并办理移交的报告
小区名称:名人风景
小区地址:成都市武候区红牌楼永盛南街10号

致:
成都市武候区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执法大队
成都市武候区红牌楼街道办事处
成都市武候区红牌楼街道办事处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抄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工委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工委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
      
    名人风景小区于2004年12月底起交房,小区的原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成都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名人物业)与成都名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签订的《名人风景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该合同于2007年12月就已经到期未续约,但当时因本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因此名人物业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属于事实管理。2009年初,因名人物业在名人风景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管理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开展物业服务工作,比如:环境卫生脏、乱、差,垃圾成堆、小区内擅自开餐馆造成环境污染、油烟噪音扰民;消防、监控、门禁、周界报警设施处于瘫痪状态,电梯晃动、掉层、多次困人等,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小区地下车库内存在大量木质违章搭建的建筑物,而且有物管相关人员住宿,小区住户户内多次被盗,小区内及电梯轿厢内一个月甚至连续三次发生抢劫事件等(均可在辖区派出所备查)。在这种情况下,小区业主迫于无奈,自发组织于2009年2月19日成立了名人风景业主大会筹备组,2009年4月11日在红牌楼街道办事处刘科长的现场指导下正式选举成立了名人风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下称业委会),共选举产生七名业委会委员,选举合法有效。在全体业主的努力下,2009年7月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成立工作报送红牌楼街道办事处(下称街办)、红牌楼街道办事处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下称居委会)以及武候区房产管理局(下称房管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备案,因此,名人风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毋容置疑。2009年7月20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发出邀标公告,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到截止之日共有四家物业公司前来竞标(成都浩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博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佑庭英联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锦鸿中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8月2日公开开标,居委会陈主任到场指导并监督,从现场答辩的情况来看,成都锦鸿中意物业直接被淘汰,成都浩佳物业自动退出(不愿接手小区),剩余的两家物业公司为四川省佑庭英联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成都博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物业管理方案和现场答辩来看,参与招投标的业主及业委会大多数委员均同意四川省佑庭英联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名人风景小区。
    但是,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2009年8月15日,原业委会主任陈霞霞在仅通知了未超过半数的业委会委员到场(含陈霞霞本人),也未按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事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情况下,就与成都博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博鑫物业)签订了《名人风景物业服务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该合同中只盖了业委会印章,并未按规定加盖业主大会印章,同时该合同也未经超过半数的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该合同签订后,也未按相关规定在小区进行公示,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绝大部分业主根本不知道更换了物业公司,直到2009年9月4日才在小区内张贴了一个更换物业公司后试运行的公告,同时该合同至今也未按相关规定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事后不久,原业委会主任陈霞霞于2009年10月就将其在小区内的房产出售并向业委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经其余所有业委会委员签名确认,因此她自动丧失了其作为小区业委员主任和业主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业委会新主任继任后,经过调查了解,原名人物业(因管理混乱、声名狼藉已被注销)与博鑫物业的法人代表彭浩、联系人王才兵等人均为同一人,属于换汤不换药,并且博鑫物业的物业管理资质(暂定三级)也已于2009年11月27日过期。但全体业主仍未放弃希望,希望博鑫物业能够搞好物业服务,并将其公司与原业委会主任陈霞霞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的承诺事项进行处理,业委会也于2009年10月20日向博鑫物业发出了《关于名人风景小区物业管理状况的通告函》,希望博鑫物业能够落实补充协议中的相关承诺,但博鑫物业至今仍不予理睬,小区环境依旧恶劣如初,无任何明显改观。因此,2009年11月11日,小区部分业主代表签名并按手印向武候区房管局物管科、街办、居委会进行了书面投诉,但至今未收到任何书面回复及相关处理意见。小区业主迫于无奈,由业委会牵头,于2009年12月26日向全体业主发出《名人风景小区重新选聘物管的业主意见征集票》及《名人风景小区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意见票》,通过了业主大会解聘博鑫物业及授权业委会选聘正规物业公司并与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选票(均达到了双过半)。因为广大业主均强烈要求在春节前更换博鑫物业,因此,业委会于2010年1月22日发出了《邀标公告》,公开选聘具有合法资质的物业公司,2010年1月27日业委会全体成员及部分业主代表组织了应聘的物业公司进行现场答辨,一致通过选聘四川省佑庭英联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级资质)管理名人风景小区,并与佑庭物业签订了《名人风景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在签订的第二天就提交到武候区房管局物管科备案。并且,业委会于2010年1月28日以寄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博鑫物业发出了要求其公司退出名人风景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及办理移交退场手续的函,但博鑫物业依旧置之不理,也未做任何口头及书面的回复。2010年2月1日,受聘的佑庭物业按照《名人风景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业委会主任谭炳杰的带领下进驻名人风景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博鑫物业以躲避、领导不在等原因拒不办理移交手续,并派不明身份的人员和开发公司的人员一道到小区采取当面、电话、敲业主的门、破坏大门围墙路灯防止业主聚会等方式威胁、恐吓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及新选聘的佑庭物业的工作人员,辖区派出所多次到场维持秩序均无果,并且还惊动了SCTV-4、CDTV-2、CDTV-3等多家新闻媒体均对此恶性事件进行了持续的追踪报道。小区广大业主被逼无奈,于2010年2月3日晚约20点左右自发到现物业办公室及岗亭强行搬出博鑫物业的办公用品,力图强力驱除博鑫物业离开名人风景小区。与此同时,博鑫物业狗急跳墙,采取停止2、3号电梯运行、切断光纤信号等方式来让业主无法乘坐电梯出门聚会。公安机关当即对此事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博鑫物业的相关责任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博鑫物业的恶劣行径与可耻言论激怒了小区广大业主,业主们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自发组织起来到佳灵路上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出面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武候区政府、公安局、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等多家政府部门均到场协调解决。在红牌楼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苏波同志、李玉宝副主任等相关部门领导的协调下,至2010年2月4日凌晨2点方达成一致,约定当天上午8:30到街办协商解决此事。2010年2月4日9:00~11:30,在苏波同志的主持下,武侯区房管局的王刚副局长、物业管理科康科长、成都物业管理协会理事陈艳、街道办事处李主任/刘科长、社区居委会陈主任、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红牌楼派出所、名人风景开发商代表、博鑫物业(老物管)以及佑庭物业(新物管)、业主委员会及业主代表共18人,召开了一次公平、公开的会议。会上认定博鑫物业无论是法律上还是行业操守上都存在重大问题,房管局的王副局长、成都物业管理协会理事陈艳明确表态,业主大会引进新的物业公司的程序是合理合法的,只是因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的专业知识不够,以为只要有双过半的业主同意解聘博鑫物业和授权业委会选聘新物业公司,签了物业服务合同就可以让博鑫物业退场了,但程序上还需要过双过半的业主同意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佑庭物业)的选票。只要补充了这选票,那么博鑫物业必须即时退场并全部移交,如果赖着不走,房管局和法院将强制执行,力求在春节前处理完毕,让大家过一个舒心的虎年。同时,佑庭物业暂时退场,待博鑫物业退场移交给业委会时再进场提供物业服务。散会后,佑庭物业顾全大局,立即按照政府的要求退场。当天下午,业委会发出公告,将投标的三家物业公司及管理方案进行公示。当晚18:00,业委会在小区业委会办公室设立投票点,业主从19:00点开始踊跃投票,同时业委会与自发组织起来的47名热心业主挨家挨户上门征集选票,至第二天5:30投票结束,佑庭物业通过了双过半的业主同意,7:00业主大会形成决议并向全体业主进行了公告,10:00业主委员会委员付庆刚同志将相关投票资料交至武候区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康科长处,选举合法有效。
    但是,至今博鑫物业仍然态度恶劣、拒不退场,威胁、恐吓业主。甚至鼓动一些开发商的购房户在小区内张贴大字报,恶意诽谤业委会主任谭炳杰是佑庭物业的员工、与佑庭物业联合起来套用业主的维修资金,以及怂恿小区内非法营业的餐馆的业主签名抵诽、投诉业主大会的决议等,博鑫物业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严重影响到名人风景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严重危及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部分业主的恐慌,激起了小区广大业主的极度愤慨。
    目前春节即将来临,小区广大业主非常害怕,特别是担心出现如去年春节小区治安恶劣、卫生无人清扫、电梯内频发抢劫事件、数十家业主户内被盗等恶性事件再次重演,同时,鉴于广大业主与博鑫物业的冲突不断升级,担心春节期间生命财产安全受到进一步的威胁。因此,广大业主强烈要求博鑫物业在虎年春节前退出名人小区的物业服务,让全体业主选聘的新物管公司于春节前进驻本小区,进行规范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因此,名人风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强烈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特别是武候区房管局执法大队和法院强制执行,让博鑫物业立即退出名人风景小区并办理移交、让全体业主选聘的新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让小区广大业主能够过一个平平安安、不再担惊受怕、欢欢喜喜、和谐稳定的2010年的虎年春节!!!!

                        业主委员会成员签字:


                        名人风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二0一0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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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7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最牛黑物管——博鑫物业

发表于 2010-2-8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要过年了。。。政府领导也要过年了。没空理这些的。。。

发表于 2010-2-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都要把违法物管赶出去。

发表于 2010-2-8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领导过年,那我们小区的人就过不了 一个祥和的虎年,忘政府急群众所急,心系群众,不要只放空话,不为民办实事。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2-8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发表于 2010-2-9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博鑫物业告上法庭~!!!

发表于 2010-2-9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这个物管吃了很多钱,不能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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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楼主的描述看,已签合同确实存在问题,你们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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