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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盛治街777号2栋1单元附101号商铺,工商登记名为:高新区擅养轩保健服务部。请问这家店铺的招牌广告是怎么通过审批的?
这种高亮度led发光字体招牌早就明令禁止,商家循环在招牌上循环播放其经营内容,看得路过的人眼睛都是眩晕的,地面闪的一片红。
这种招牌是怎么通过城管审批的?不该拆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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