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城北北辰办事处、社区的工作人员:
你们好!我想向你们反映广安城北香江国际小区公共收益相关问题。
在2023年2月中旬,上届业主委员会移交了约1.2万元的公共收益现金。之后,更换配电柜零件花费5000余元,选聘物业公司和物管委运作开支2000余元,此时结余5000多元。2023年8月,傲锦物业撤场时,按规定应向物管委移交5000多元公共收益款,却以物管委成员中有3户未交物业费为由,至今拒绝支付。
2024年,仁德物业依据合同约定,交付业主所得公共收益27710元,加上之前结余的5000多元,共计3.2万余元。此外,仁德物业缴纳的保证金3万元,以及洗脚城交付在原物管委出纳手中的6000元,目前原物管委出纳手中持有现金6万多元(含物业公司3万元保证金) 。
在物管委任期结束前,曾多次通知将账务、现金和公章移交社区暂时保管,待业主委员会选举完成后再领回。然而,出纳员声称需召开业主大会同意后才肯交钱。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如此重要的款项交接,怎能由前任物管会出纳个人决定?
希望北辰办事处和社区能够尽快介入此事,保障公共收益资金安全,同时核实新进入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是否拖欠上任物业的物业费,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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