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穿石镇核实汤梁村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合村并社期间汤梁村财务收入及支出问题。
2017年汤梁村账户用维资金5万余元,修建活动室旁厕所及化粪池(化粪池实际并未修建)向原穿石乡申报3.5万余元,原汤梁村1组(村民吴生华屋后)修建会车道、汤梁村4组(村民邓寺凯屋前)修建回车道、汤梁村5组遂广高速遗留问题涵洞处理、汤梁村6组刘德洪屋后遂广高速涵洞人行道修建、汤梁村8组李昌俊屋后便民路修建共申报用维资金1.5万余元,通过这两次申报将用维资金使用完毕。至此到合村并社汤梁村共向汤梁梁社区移交资金672.13元,而2018年年初红箭村赔偿金5.57万元拨付至汤梁村账户,穿石镇在之前回复说用于汤梁村1组村干部姜云福家附近道路扩建,经估算扩宽道路100余米,花费约1.5万元,有2017年四川省预算定额及材料信息价可以估算。请问穿石镇人民政府还有4万余元赔偿金哪儿去了,你们说用于修建集体公益项目,修的什么?请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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