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594|评论: 1

[群众呼声] 滨江新城小区物业乱收费[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3-27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物业未在合同中约定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收费标准,也未提供指定堆放点或清运服务,仅强制收费,是合理行为吗?
4c6aabbad69231702a1dd1b1792621e.jpg
2145abd68f02e132886c28799346322.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4-3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出,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其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业主可依法委托物业服务人、第三方或自行处理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人不得收费;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人或第三方清运的,清运项目与清运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人或第三方约定。收费标准物业已做出了公示,若业主认为物业收取的清运费不合理,可先与物业协商。协议为双方自愿,物业不能强制收费。另外,如果装修管理协议中有明确约定,且物业确实尽到了清运垃圾的义务,那么业主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缴纳清运费。
二、小区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地下室进口处,我们已责令物业通知到位,若您仍不清楚具体位置,可联系物业为您带路。

                                  大邑县晋原街道
                                       2025年4月3日
满意(0)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