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巴中一名“局长”火上了热搜。夸张的动作、迷离的眼神,舞步妖娆、带着耳钉,加上“局长”的身份,瞬间让网友惊叹巴中的“局长”如此与众不同。博主曾不止一次刷到这位另类局长,透过屏幕看本质,从几个方面看到的却是一场不忍直视的闹剧。
一方面,“局长”是否是真局长?一问组织部,该局长到底是哪个单位的局长?文旅局?商务局?经咨询,该李子局长既不是文旅局局长,也不是商务局局长,而他的账号却赫然用“局长”两个字,不是“菊长”也不是“橘长”,这算不算冒用身份、编纂身份?如果他并非局长,但是却偏偏用此作为身份标签,这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消费。如果他是一个普通人,他的舞姿能吸引这么多流量?恰恰是他自封的称号让他有了博眼球的机会。 翻看该局长的视频内容,不少视频不仅“辣眼睛”且毫无内涵,而从去年至今,巴中市委组织部、人社部门以及宣传部门都并未制止,甚至是默认认可了。如果此人有“黑历史”,他代表的就是巴中干部,组织部门是否负有直接责任? 当然,大家也会说他是不是真局长不重要,只要为巴中宣传,是真是假也无所谓。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人人都用这样的方式出圈,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打着市长、县长的身份标签,我也可以声称自己是李子市长、李子县长,然后身穿奇装异服在大街上无底线卖丑走秀,再声称自己是宣传巴中,这跟自称自己是巴中形象大使,到处“滋滋滋”的巴中网红波娃子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堂而皇之用着“局长”的身份和人设,美其名曰宣传,实则是一场冠冕堂皇的个人秀。 另一方面,“笑果”能否出效果?这两年不少官员亲自出场为本地文旅代言,也催生了不少“网红”干部,领导们为宣传地方不予余力无可厚非,甚至很多都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李子局长的“笑果”是否有效果呢?据了解,李子局长实际上是巴中市巴州区地方国企巴中秦川文旅的一名工作人员,据启信宝显示,该企业已被列入执行人,司法案件涉案数量高达14条。一方面是企业运转低迷,另一面却是几年来“局长”个人秀的网络狂欢。可见从个人利益出发的营销并未对当地发展带来明显的收益,与其开着高工资给“局长”搭舞台,地方单位和国企不如潜心研究如何真正让产品为企业赢取效益。 最后博主想说,宣传一个城市需要的是真情真意、真才实干,用长久坚持和好的内容吸引流量,而不该披着“网红领导、网红干部”的外衣,通过哗众取宠来吸引眼球,更不是别有用心的人通过冒用身份、编撰身份来获取流量,谋取个人利益的渠道。网监及宣传部门更应该对有行政身份的账号进行监管、管理,如果仅靠卖丑和搞怪来获取流量,绝不是宣传,只能叫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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