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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3万元!甘孜州涉烟违法举报 奖励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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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7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5日,甘孜州烟草专卖局联合多个部门,发布关于开展辖区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甘孜州烟草专卖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孜州邮政管理局

关于联合开展

辖区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有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全州卷烟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甘孜州烟草专卖局联合甘孜州公安局、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甘孜州邮政管理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卷烟、雪茄烟和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依法严厉打击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卷烟(电子烟)销售网点违法行为;

七、依法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雪茄烟、电子烟产品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行为;

九、依法严厉打击在电子烟用烟碱中添加新型毒品及替代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依法严厉打击其他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现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可向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部门举报。举报内容经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州、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部门依法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烟草举报电话:12313(涉及非法经营、非法运输、制假贩私、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

公安举报电话:110(涉及涉烟刑事犯罪行为、涉毒及非法添加替代物违法犯罪案件)

市场监管举报电话:12315(涉及无证经营、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

邮政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05(涉及物流运输、寄递烟草制品、电子烟等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涉烟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标准
1111.jpg
其他未罗列的举报奖励标准,按《四川省涉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每起举报的具体奖励金额、方式将根据举报查实情况,按照甘孜州烟草专卖局有关规定的奖励标准和办理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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