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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高坪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上班不在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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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上午10:30左右,笔者到建设路交通执法大队办事情,办事窗口没有任何工作人员,而且地上还躺着一个年近60岁的人,不停的呻吟,笔者问了,老者说”他们收我的车,把我打了,今天来讨说法,又把我打了……”。笔者到处找人,找到保安,保安说,在开会。笔者陈述厉害关系,保安态度很不好,笔者以打市长热线为威胁,保安才汇报,等了几分钟,才有人回到岗位,也才有人过问地上躺着的人。
      当前到处标语”以人民为中心”,上班期间岗位无人,咋为人民服务?就像教师在学校,却不在教室上课,能够认定教师在岗吗?上班期间或许在单位,却不在岗位,能够叫上班吗?如果在开会,那就是领导安排有问题,在岗办事才能叫上班。
     无论什么原因,无论执法人员是否打任,一个六旬老人躺在地上,总要有人过问吧,如果意在,谁的责任?如果不是笔者以打市长热线投诉,请问还要等多久,才有人过问?
       这不是以人民为中心,还是官本位吧,官僚作风吧,病因在脑壳里面,没有认真领会党中央的为民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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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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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4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
       麻辣社区反映关于“高坪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上班不在岗”问题,经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收悉该情况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监督科调查核实处理,执法监督科调取了当日高坪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办公楼二楼案件处理窗口的监控视频,询问了相关人员。
      经查,2025年2月28日上午10时过,网友发帖中的当事人到高坪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二楼案件处理窗口咨询“未经许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案件”处理事宜,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其案件尚未调查审批完成,当事人随即倒地呻吟,并声称身体有病、家庭困难要求不处罚。面对突发情况,1名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到三楼向领导汇报情况,另外工作人员查看并询问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因为情况不明,工作人员不敢轻易挪动当事人,站在旁边等候指令。随后大队领导到场后,将其搀扶到过道椅子上休息,并给其提供温水饮用,并让工作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约11时救护人员到场后,现场通过血压、胸电图等检查,明确告知其没有心梗等问题。救护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到医院就医,当事人不明确表态,要求救护人员给他打针,11时10分左右救护人员将其送到高坪中医院,并通过当事人获得其家属电话,告知家属到高坪中医院。后续通过救护人员电话反馈,当事人到达医院后不住院、不检查、不治疗,其家属也未到医院。当日下午3时左右,当事人再次到执法大队,并自愿接受处理,案件已办结。
       发帖人系到执法大队案件处理窗口接受非法营运案件处理人员,到达时刚好看到当事人倒地呻吟,便拍下照片,并未与当事人有过语言交流,当事人未向其说过“他们收我的车,把我打了,今天来讨说法,又把我打了……”。后续过程中,当事人被扶起、救护人员到场将其送医院,发贴人均在场,也一直有工作人员在现场。因此,发贴人反映“高坪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上班不在岗”情况不属实。
       高坪执法大队收到发帖人网上反映的情况后,针对不属实事实,可能给单位荣誉造成影响,于是便向110报警,高坪区清溪派出所接警,从执法大队调取了相关监控视频等材料,调查核实取证后,电话提醒发贴人,网上发布虚假不属实事实,将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网友对南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南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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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8 14: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2-28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后,接到派出所的两次电话,声称执法大队(简称)已经将视频拷贝移交公安机关报警,发的帖影响单位形象,如果是不实的消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我在此声明三个观点:1、群众接待窗口的确没人属实,群众办事找不到人,接待窗口人员的岗位就在接待窗口。2、地上躺了一个老人,没有看到人就近过问,就躺在冰冷的地面,也属实。3、至于老人是否被打,笔者也不能听片面之词,当然也不是笔者的观点,执法大队是否暴力执法也无从知道。至于文章的错别字或其它瑕疵,希望读者不用吹毛求疵,也恳请找笔者麻烦的单位原谅。
     过程呢也属实,如果警察因此抓了我(普通老百姓还是很虚火),肯定是要打官司的,届时肯定需要执法大队提供证据证明我的不实信息(证据是当时有人在接待办事窗口,不存在老人躺在冰冷的地上)的证据。

其实吧,顺带评论一下该执法大队的舆情处理水平。
     舆情负责人应当及时联系笔者,说明情况,愿意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则改之无责加冕,就对了嘛!笔者撤了贴就对啦。
     然而该单位的处理方法是直接报警,打算直接把监督的人民群众送进监狱,心之歹毒,事情是否属实难道自己心里没有数吗?叩问执法大队,当底层百姓为了生计犯了那么点点错误,你们是怎么对待的?贩夫走卒为了几元钱的生计收入,你们是怎么为民执法的呢?“下毒手”(把监督的人送进监狱)就是为民吗?
     建议该单位应当加强党建学习,学习党的政策、理解透执政为民的党的政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作一个人民拥护的、理解的政府的好单位。
 楼主| 发表于 2025-2-28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煮捞 发表于 2025-2-28 14:25
我信你个鬼,“把人打了”!

知道你就是执法大队的人,笔者并未主张“执法大队打人的事实“,因为笔者不能无证据乱说。
你们想以权野蛮的强压,可能要不得吧!

发表于 2025-3-1 11: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帖主的正义之举,既然都这样了那就上抖音!!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5-3-1 12: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呢??这大庭广众,光天化日的,不至于吧???
 楼主| 发表于 2025-3-1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履行宪法赋予我们的人民监督权力,《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赋予了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
监督的方式可以上访、投诉、举报、网络或其它新的方式。
也明确了,相关部门对监督者进行打击报复,将承担一切后果和赔偿。
          现在的阅读量已经800多了,在高坪交通运输管理执法大队报了案的前提下,警察还没有抓我,说明了警察比运管执法大队要懂法,重实质性证据,不偏听偏信。

发表于 2025-3-1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人民享有监督权,这不是封建社会!

发表于 2025-3-2 0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以为是某管部门。楼主就事论事,何以影响什么形象?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这几个字,建议某些部门,都背诵100遍
发表于 2025-3-2 09: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2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楼主陈诉的内容,实在看不出来作为政府机关单位,还有啥形象可言,那么大一个人在地上,居然没人处理。

一句话开会去了,这是现在怕每个不在岗的人的借口吧,窗口是必须要有人值班,不可能全都去开会吧!

发表于 2025-3-3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飞翔的石头13 发表于 2025-2-28 21:21
发帖后,接到派出所的两次电话,声称执法大队(简称)已经将视频拷贝移交公安机关报警,发的帖影响单位形象 ...

不要掐头去尾,直接发抖音让750万南充人民看看他们在干什么,黑的很

发表于 2025-3-3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5-3-3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帖的是有点吐槽(不是举报哈),但是其目的是希望他们努力成为一个为人民办事实,打造廉洁、高效、亲民的政府机构,赢得人民尊重的好单位。
  在这件事,个人意见:1、遇到突发事件,可以安排一个人在窗口值班,因为老百姓是随机的办事情,时间都宝贵。
2、对于地上的老人,应该启动紧急预案,预防意外发生,救助为第一要务。
3、对于舆情处理,建议紧急联系,予以说明情况,欢迎监督。自然就赢得好评了。
       这样一可以改变办事方法,二可以赢得群众的支持和尊重。
 楼主| 发表于 2025-3-3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吧,该事情是发生在周五的上午,我在周三去办事,当时办事员说”我送你回去嘛!”,虽然我没有让他送,但是很温馨嘛!
周五,后来给我办实事的时候,两位办事员态度很好,”我们现在不像以往了,你放心!”,话听起还是很好嘛!
所以我不是采取举报,而且发帖,就是希望他们继续改进工作,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25-3-3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人民享有监督权

发表于 2025-3-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上班时间服务窗口没人上班,应严查原因。

发表于 2025-3-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城管口碑差,现在城管都比运管口碑好。它们欺软怕硬,违法“执法”,过去的土匪是抢富人不抢穷人,它们专欺负穷人,对由它们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平台不敢处罚,本未倒置处罚司机。网约车经营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网约车的经营者是平台公司,平台公司必须提供合规的车辆和有证的驾驶人员,平台公司不提供合规的车辆和有证的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是平台公司违规,和司机有毛的关系?

发表于 2025-3-8 11: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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