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4点打电话到南充市交警一大队申诉电话08176017059,接电话的是一个女性,我对前段时间遭的两个罚单再次进行了申诉(12123申诉没有通过)
一、第一个罚单是个非严管街违停压了一点人行道,当时交警说的马上挪走不会处罚,后面也挪走了还是遭了一个处罚,得到了解释,查了下政策勉强能够理解。
二、第二个罚单是在顺庆区清嘉路红绿灯处压线,原因是为了避让闯红灯的行人,个人认为属于紧急避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如果最终还是接到了处罚通知,车主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交警部门将优先进行查证核实,第一时间予以核销。
接电话的女生不知道是业务不熟还是喜欢开黄腔,在我反应情况后一波胡乱解释说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反问我追尾了哪个的责任之类的?也不问车牌号查下记录按照要求进行复核,再我要求下查看了记录后直接回复应该处罚也不解释是否属于紧急避险,问他政策依据她就喊人查了许久就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常规压线条款作出了解释,说的不服可以向司法局行政复议,压根没说记录下来核实之类的,真的很无语挂了电话简直没法沟通。
请问南充市交警一大队,你们所谓的你们对群众提出的紧急避险免罚核查流程就如此粗狂还是习惯了面对百姓的申诉直接开怼,所谓的信访室人员服务意识,业务素质如此之差怎么可以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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