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足知不足62”网友:
你好,你在麻辣论坛留言“通江农村客运车辆使用年限究竟是多少”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2021年前,我县审批农村客运车辆各类车型使用年限均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班车和包车客运车辆营运使用年限规定〉的通知》(川交函〔2015〕241号)文件执行。《四川省班车和包车客运车辆营运使用年限规定》失效后,省厅未再对农村客运车辆使用年限有明确规定。
(二)目前,对农村客运车辆使用年限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相关规定如下:
1.《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四)车辆(挂车除外)的技术等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要求,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以及从事一类和二类客运班线、包车客运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
(五)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的要求,达到普通级以上。从事一类和二类客运班线、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
2.《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第七条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感谢您对通江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通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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