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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要求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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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多地明确:春节可燃放烟花爆竹




[url=]中国新闻社[/url]

[url=]2024年12月27日 08:30:40 来自北京[/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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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元旦和春节临近,在辞旧迎新之际,不少人关心节日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时,广东佛山市,河南郑州市、濮阳市和南阳市,以及辽宁鞍山市已经明确,2025年春节可以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广东顺德:

元旦春节等节假日

可限时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12月23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2025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明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包括:农历春节(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春节期间的8时至23时,其他法定节日的10时至22时。

该通知还划定了具体的燃放区域以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C(D)”字样],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该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河南郑州:

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11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腊月二十二)至2月12日(正月十五)。

烟花爆竹限定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

在限定地点中,除了禁止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等12种场所燃放外,郑州市人民政府还表示: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如确需在小区内燃放,必须在空旷区域划定安全燃放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河南濮阳:

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

12月6日,濮阳市发布《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通告》。

《通告》表明,2025年春节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龙年的小年(2025年1月22日)全天;龙年的除夕(2025年1月28日)至蛇年的正月初五(2025年2月2日)全天;蛇年的元宵节(2025年2月12日)全天。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时间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城区内可燃放区域包括:西至大广高速、北至台辉高速、东至京广大道、南至晋豫鲁铁路以外的区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区域还被列为禁放点。

河南南阳:

明确可燃放时间和区域

12月12日,南阳发布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显示,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

(一)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二)2025年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2025年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6时至23时;

(四)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

在本市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区域内的下列场所以外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驻地;化工园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车站(含车站广场)、码头、机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区域;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相关单位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南水北调干渠两侧1100米以内、山林、森林公园、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以及周边建筑物小于10米的狭小空间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南阳市明确了禁止燃放区域,包括:万水河(劳动路桥至越岭路桥段)以南、以西区域,越岭路(越岭路桥至鞍千路段)以北区域,鞍千路(越岭路至火炬广场段)以西区域等。

辽宁鞍山:

设置8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12月10日,辽宁省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消息,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敲定,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集中燃放点除外)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

为方便市民,在禁放区内预留出8个集中燃放地点,分别为:铁东区站前广场、人民公园;立山区孟泰公园正门、鞍钢体育馆正门、北方晨报北侧空地(建国大道东、通山街北,光明街南);铁西区永乐公园正门、铁西九道街与千山西路路口西南侧空地(江苏大厦对面);高新区万达广场北侧。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共有444个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764个城市限制燃放;2018年,全国803个县级以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过去的2023年和2024年,多地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松绑,河南、广东、山东、辽宁等多地将“禁止”改为“限制”,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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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7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12月26日上午被台北检方起诉并求刑28年6个月后,台北地方法院当天晚间开庭,决定是否继续羁押柯文哲等5名被告。

法庭上,柯文哲不认罪,否认检方指控的多项罪名。检方指出柯文哲有串供嫌疑,要求继续羁押。经过6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认定案件相关事实晦暗不明的风险已经降低,于27日凌晨3时裁定柯文哲以3000万元新台币交保,其余4名在押被告也都交保,所有人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时严禁接触、干扰证人。这意味着柯文哲27日白天凑齐保金后,就可以返回住家。

2024年9月5日,柯文哲因涉及“京华城”容积率弊案和政治献金案被羁押禁见2个月,此后羁押期限再延长2个月。截止到被检方起诉,柯文哲共被羁押近4个月。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7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轰动全国的文山州“亿万富翁”被杀一案,经过多次审理,最终,凶手马寿聪被判处死刑。12月26日,死者家属从文山中院获悉:文山中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命令,对凶手马寿聪执行死刑。

2018年8月7日,云南文山州知名“亿万富翁”王华聪,在自家门口被车撞伤后遭人杀害。凶手马寿聪行凶后,打电话报警、自首。经砚山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王华聪系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该案检方曾3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起诉马寿聪。

文山州中院在审理马寿聪故意杀人案时,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马寿聪与其兄马寿兴入股被害人王华聪掌控的安瑞公司,双方发生经济纠纷,多年未能解决。被告人马寿聪在得知被害人王华聪不能还钱后,心生杀害王华聪的念头。

文山中院审理认为:马寿聪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寿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死者家属对案件事实存疑,此案“一波三折”。公诉机关在审查期间,于2019年1月5日、3月20日、5月20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次;2019年1月19日,退回补充侦查一次,2019年2月19日补查重报;2019年3月27日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2019年4月19日,第二次补查重报。

马寿聪故意杀人案,经文山中院审理,2022年6月21日,文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马寿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车辆损失费等共计6.8万余元。

马寿聪不服,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2022年12月7日,云南省高院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8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郑州:中小学严格限制学生带手机入校
河南日报
2024年12月28日 09:03:45
6人参与2评论
12月27日,郑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同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全市中小学校严格限制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学校;除教学必需外,禁止带入课堂。

孩子触网不是一件“小”事。今年11月世界互联网大会发布的《第六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上升至1.96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3%。

“由于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成长、习惯养成和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过早、过度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会严重影响学生学习专注力和身心健康发展,造成视力下降、沉迷网络、成绩下滑、抑郁焦虑等一系列问题,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等均对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作出管理规定,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管理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为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各方的管理责任,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学生更好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对加强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作出决定很有必要。

在适用范围方面,《决定》规定的“中小学生”是指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在智能终端产品界定方面,由于智能终端产品发展较快,品种功能不断更新迭代,因此《决定》规定由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时加以明确,细化管理措施。

此外,《决定》也对中小学生确实有使用手机需求的情况作出规定。如上下学途中与家人联系、乘坐交通工具、辅助学习等;以及部分学校开设智慧课堂、信息学奥赛课程等,需要在课堂上使用平板电脑。

针对上述情况,《决定》规定,严格限制中小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学校;除教学必需外,禁止带入课堂。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学校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带入的,入校后交由学校统一管理。

《决定》同时明确,学校应当在校园公共区域合理设置公用电话,供学生应急联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支持配合学校的管理工作,凝聚协同育人合力。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科学合理安排学生放学后的生活,严格限制学生使用手机的时间、内容和权限,及早预防、及时矫正学生沉迷网络或者手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管理学生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

发表于 2024-12-30 20: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2-30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气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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