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自流井区长、区委书记、自贡市长、市委书记:
草民是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国宾府的居民,家中卧室和阳台正对着釜溪河上几座大桥。夜景确实不错,家里人也喜欢晚上在阳台看看风景。但最近发现吊桥上的高功率射灯经常直射到我家阳台及卧室,因为家里有老人和小孩,担心灯光直射到眼睛造成老人摔倒,伤害小孩视力。并且晚上总有灯光晃进客厅和卧室也很影响正常生活和休息。
草民多次在自贡随手拍、12345等平台反映情况,请求相关部门能够调整射灯角度,不要照射到我家。但收到“自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工作人员回复称“灯光亮化工程是上级部门安排的,属于政府行为,即使扰民他们也无权关闭,也没法调整角度。”,后草民又请求该工作人员口中的“上级部门”答复,得到的是相同的答复,并且“上级部门”的领导表示“灯光只有周末节假日和灯会期间晚上才开”,意思是草民在斤斤计较,这点时间该忍受一下。
对于以上情况,草民有几个问题,请领导解答:
1、这个灯到底哪个部门有权管?自贡随手拍、12345等平台,派件逻辑是什么?群众留言是希望解决问题,平台却派件给没有权限的部门来回复?
2、“政府行为”是否应该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尚方宝剑”?政府行为扰民算不算扰民?政府工作人员表达的意思“政府让我扰民,我就该扰民,请你忍一忍。”自贡政府到底是服务群众的机关,还是欺凌百姓的江湖组织?
3、每年的周末节假日和灯会有多少天,觉得这个时间短的领导要不要来体验一下?为了灯光亮化提升城市形象,这些时间是不是需要草民把家里老人小孩栓起来别往阳台和卧室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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