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唐一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一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组织意识淡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帮助亲属承揽金融业务;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毫无纪法观念,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公司上市、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一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唐一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https://d.ifengimg.com/w840_h560_q90_webp/x0.ifengimg.com/ucms/2024_41/BE13C6E9BAC9BD8E414D345FEACFFA8140DDEFE1_size237_w840_h560.jpg 唐一军简历 唐一军,1961年3月出生,山东莒县人。 唐一军曾长期在浙江省工作,历任舟山市委常委、秘书长,浙江省纪委秘书长,浙江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宁波市政协主席。 2016年5月,唐一军出任宁波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同年8月出任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代市长。 2017年4月,唐一军出任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 2017年10月,他北上辽宁省任职,出任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次年1月出任省长。 2020年4月,唐一军出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次年8月出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2023年1月,唐一军离开司法部,出任江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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