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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餐厅与员工签订劳务协议,怎么签,才不算劳动关系[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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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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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在麻辣社区平台咨询餐厅与员工签订劳务协议,怎么签才不算劳动关系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依据上述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具备以上3特征,就可以直接认定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签了劳务协议的同理,不管双方签订何种协议,只要确实具备确认劳动关系的这3特征,均认定为劳动关系。故,餐厅与员工签订劳务协议,不管怎么签,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年龄内提供劳动(目前劳动者的法定年龄是男60岁,女50岁),同时符合以上这三点,均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262822269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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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05: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

发表于 2024-8-20 12: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期稳定的雇工,又不想缴纳社保?
这样做不合法,有风险,也不道德。
如果是用劳务,应该找退休后的人才合法,或者短期 临时用工。

发表于 2024-8-20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什么呢,这样的思想很危险!最近的新闻,为1千多块的工资不给被灭满门  。
发表于 2024-8-20 16: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务关系认定 看的是工作性质而不是任何形式的合同就能规避的。正常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  出勤超过26天  都是雇佣关系

发表于 2024-8-2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人社 发表于 2024-8-20 15:29
网友: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平台咨询“餐厅与员工签订劳务协议,怎么签,才不算劳动关系”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

谢谢

发表于 2024-9-8 12: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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