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巴中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融合发展暨运价优化调整的通告
为有序推动市中心城区(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巡游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类型
车型一:排气量1.6升及以下
车型二:排气量2.0升
车型三:新能源电动出租汽车
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优化调整后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如下:(一)起步里程:2.0公里(二)基准价
车型一:白天5元,夜间(23:00-6:00)6元
车型二:白天6元,夜间(23:00-6:00)7元
车型三:白天6元,夜间(23:00-6:00)7元
基准价由政府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巴中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可在规定的基准价上,按照浮动幅度和浮动时限,确定实际执行价格。
浮动幅度:基准价实行政府指导价,上下浮动幅度最高为15%,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价,最小单位为1元。
浮动时限:本次调整基准价执行原则上满5年后方可实行上浮,下浮无时间限制。
浮动方式: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根据运营成本、市场供需及驾驶员意见等因素,按照浮动幅度和浮动时限,提出浮动申请或建议,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向社会公告后实行,同时抄送价格主管部门。
(三)车公里运价
车型一、车型二、车型三均为:白天1.6元/公里、夜间1.6元/公里。
(四)单程回空价格
各档次出租汽车在8-12公里(含12公里)加收50%单程回空价格,12公里以上加收70%单程回空价格,往返乘车不得收取单程回空价格。
(五)低速等候价格
因堵车、红灯、等候等行驶时速低于12公里(含12 公里)时,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超过等候时间,每等候5分钟加收一公里运价,不足5分钟的按5分钟计价。
(六)合乘计价
合乘需征得同乘乘客同意,同乘路段(上车乘客含首批乘客)车公里运价均按80%收取(智能计价器直接按80%计入总费用,监督服务热线12328)。
(七)计价方式
每行驶500米计价一次,尾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价,最小单位为1元。
(八)车公里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
以现行车用天然气价格(非采暖季)3.27元/立方米为基准,当车用天然气价格每涨跌0.75元/立方米并稳定6个月时,车公里运价联动上调或降低0.1元/公里。
(九)春节期间附加费
春节法定假日期间,在实行打表计费的基础上,每单另加收5元附加费。
三、其它相关规定
(一)打表计费区域。
巴州城区建成区、经开区建成区、恩阳城区建成区(含巴恩大道、西环线、北环线、南环线)。
东:化成廉政教育中心、化湖游客中心、奇章办事处、巴州区清江工业园、巴达高速经开区收费站、巴南高铁巴中东站;
南:市五中插旗山路口、许家岭南环线路口、巴达高速巴中南收费站;
西:恩阳机场、巴南高铁巴中西站、临港工业园、成巴高速何家坝收费站、成巴高速恩阳收费站;
北:巴中火车站、巴陕高速枣林收费站、巴中火车站拆迁还房、苏山坪、天星桥水库(详见附图)。
(二)其它费用。营运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由乘客承担,运价实行内、外宾同价。
四、执行时间
巴州区、巴中经开区巡游出租汽车融合发展暨运价优化调整从2024年8月10日起执行。恩阳区主动对接,适时优化调整辖区内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现同城同价、融合发展。
特此通告。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