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对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尚义派出所原所长吴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屿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收取协调费、违规向他人赠送大额财物;知法犯法,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便利在砂石资源运输、工程项目承揽、矛盾纠纷处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吴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屿开除党籍处分;经眉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务会会议研究并报眉山市公安局党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吴屿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东坡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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