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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典型免费义诊,诱导住院,医保局不管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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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7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
            我要举报巴中巴州蓉蓉眼科医院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的违规行为。当日,该医院的市场业务员(并非医护人员)前往通江县铁溪镇朱元村开展义诊筛查活动。他们打着红十字会的旗号,凭借套路文件,非医护人员竟手持裂缝灯为村民进行白内障检查和血糖检查,且每个人包干 300 元。当天,开了三个面包车,一共拉了 12 个人带回巴州蓉蓉眼科医院进行治疗。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然而却无人监管。严重违反了2020年国家卫健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医疗保障总局文件中的法规,文件规定是不得以筛查、义诊、体检、包干、的方式诱导病人住院,这个是典型的非法行医,同时《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 365号)的相关规定,义诊是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的非商业性社会公益活动,对于疾病防治、宣传卫生知识、普及健康教育以及卫生支农等均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是医务人员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行动。为保证群众利益,防止以义诊名义非法行医、欺骗群众、诈骗钱财等情况出现,义诊的组织主要有以下要求:
           第一,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跨县、市或省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义诊组织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包括:义诊情况说明、责任承诺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参加义诊医务人员所在医疗机构的同意证明等。
          第三,现场开展义诊的义务人员,均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业务人员,依法属于非法行医罪,应该由相关部门责令处罚。事后据悉,巴中蓉蓉眼科医院通过金钱铺路,编织保护伞关系。甚至包括红十字会为其出具文件、变相釆用定向赞助资金办法来解决诱导病人,仅给红十字会支付10%的管理费,从而得到红十字会的文件以进行包干医疗费并出具相关文件。
          此外,蓉蓉眼科医院打着免费医疗的幌子,给病人做白内障手术时使用最差的球面晶体,变相套取医保基金,却依然无人过问。举报人恳请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维护医疗秩序和公众权益。

备注:非法行医的照片证据付后。



举报人:通江县铁溪镇健康卫士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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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9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2024年7月17日,你在麻辣论坛发布的“典型免费义诊,诱导住院,医保不管吗?”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将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开展专项调查核实,若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相关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监督支持!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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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非法行医人员穿着巴中眼科医院的白大褂,误导老百姓以为是政府行为,来误导老百姓,实际上是蓉蓉眼科医院的业务员!为什么不穿蓉蓉眼科医院的白大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4-7-18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怎么知道现场开展义诊的义务人员,均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业务人员?

发表于 2024-7-18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不是唐僧肉!

2016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4-7-1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了解情况不好说。当地卫生管理部门可以出面澄清。

发表于 2024-7-1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类似的情况很普遍,应当严管

发表于 2024-7-18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看就是动了通江现代医院的蛋糕嘛

发表于 2024-7-18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看就是动了通江新区医院的蛋糕嘛

发表于 2024-7-18 1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搞筛查可以,不要把人拉走嘛,、???

发表于 2024-7-18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范化梢 发表于 2024-7-18 12:43
搞筛查可以,不要把人拉走嘛,、???

卖减肥药总把你称重些。

发表于 2024-7-19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匪一家

发表于 2024-7-19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7-19 21: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较轻者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罚款。

发表于 2024-7-19 2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照片未经允许的发布到网上,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删掉下架照片

发表于 2024-7-19 22: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就是楼主,无论你们之间有什么问题,请你们将我们这儿人的照片打上马赛克噻!将我们的信息公布于网络之地,举报内容还说啥子诈骗,你就不怕把我们的信息透露出去,别个骗子对我们进行诈骗吗?真的搞笑了!
发表于 2024-7-20 07: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老百姓遇到一个陌生手机号来电:我们通江县政府,你坐车去6路人民医院旁边,免费看病。我问:要钱吗?那个自称是政府的女的说:不要钱,是免费治疗!我问了三次都不要钱,是肯定的免费治疗!我们去了,几个穿白大褂的忽悠,还每人发红楼梦小说书那么厚的宣传书,全部都是全国各地看好癫痫病人个人信息!大家坐了两大客车人拉去了成都,一家私人医院,机器戴在脑袋上30元每分钟,为了活命,为了有一个健康身体,都急着看病!我一个礼拜没有效果用去7700元,回来找到自称是政府的手机号码,那时她承认是她代表政府打电话了!但是她说了,没有把你绑架去成都看病哈!脚在你身上,何况你是成年人,不能说我们骗哈!更不能说官商勾结,说话要负责任的哦,你不要影响我们办公,快离开政府,不然就打报警电话……

发表于 2024-7-20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3003xB 发表于 2024-7-20 07:04
我们这里老百姓遇到一个陌生手机号来电:我们通江县政府,你坐车去6路人民医院旁边,免费看病。我问:要钱 ...

巴中本来挣钱难,收入不高,这经得起几坑哟。
发表于 2024-7-20 09: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河水清清 发表于 2024-7-20 07:45
巴中本来挣钱难,收入不高,这经得起几坑哟。

本来身体不好,加上急着看好病,是每个老百姓共同愿望,谁不想有一个健康身体,谁不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官商勾结:实际上是政府把老百姓拿去做生意了!当作赚钱的工具了!那次成都回来通江县拘留8天!后来干脆把在通江县阳光小区广场上3500元威胁转账购买了残疾证,在网络上曝光了,成都电视台来采访了(抖音或快手搜索《通江县买卖残疾证》视频)地方执法者打击报复,说我举报违法倒卖国家证件是给通江县旅游文化城市摸黑,当然更严重的是影响经济建设!在诺江镇枫桥杯派出所厕所里3个警察打,在派出所大厅监控故意伤害辱骂:疯狗滚回你平昌县去…拘留6次了,老百姓我是人不是畜牲,为啥要威胁恐吓虐待举报人?补充一下:我们这里很多人身份证比父母还大骗国家社保,这是功安的功劳(现在的它都没有60岁,可笑的是社保已经领了12年了)!残疾证好比菜市场买菜一样给钱就卖!举报违法犯罪有凭有据是维护国家利益,哪里错了?希望执法者下次打我轻点儿,也希望别再骂我娘!我身体确实有病(癫痫病俗称母猪疯病),我买那个大身份证……求求执法者别再来伤害我了,每次都是你们让我写保证书不再举报,可是你们狐假虎威耀武扬威打骂百姓,我……泪水模糊了视线!我是人不是畜牲,我们都是中国人…每天以药物维持身体平衡的人,别再来伤害欺骗诈骗弱势群体的我了!跪谢《麻辣社区》,老百姓在这里可以诉苦的平台!
发表于 2024-7-20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医保,就是把本来治疗只需要1000元的病,经过多项检查及加价药品等项操作后,收你5000元,再经医保给你报销3000元,你是不是该感谢党和政府全民医保政策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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