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774|评论: 5

到底应该怎么对待流浪动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5-15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对于宠物的态度其实算不上友好,奇怪的是许多公园里,经常能见到不少的野猫和野狗。估计是不负责任的主人遗弃的。这些猫猫狗狗常年无人看管,有人嫌动物四处游荡造成安全隐患,有人则心疼流浪猫狗无人照看......


仔细想想,无论是关于宠物狗的法规,还是街办物业这样拥有一定权责的机构,他们对于动物的管理似乎很容易走偏方向,那就是,对于城市内正常宠物及主人反复提示一些无关紧要的常识,对于真正存在隐患的流浪猫狗,反而没什么办法。是否存在监管盲区?


第一,保护流浪猫狗的措施应从源头开始,首当其冲应当规范宠物饲养的商户:办理证件、追踪买卖方信息、记录养殖数量与宠物去向......都应有记录保存。这是为了防止商家随意扔掉卖不掉的动物,大量被扔掉的宠物在流浪中再次繁殖,造成流浪的动物增多,给人造成困扰。


第二,从生理上减少狂犬病传播和大量繁殖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让宠物医院与宠物交易场所,市场上流通的宠物必须强制接种疫苗并推广绝育手术。鼓励领养流浪收容的动物,以减少流浪动物。


第三,规范养宠人的行为,如牵引、拾便、训练等,在城市养宠物要对自身条件有清楚的认识,确定能照顾它再养它。


至于城区内现有的流浪动物,是否应该以强制办法处理掉?......我也说不上来。

image.pn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4-5-1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动物慈善的人,他的福气绝对不会差!
发表于 2024-5-16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奍宠物是违反自然的,实际上是对动物的虐待。应该禁止。

发表于 2024-5-16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就好,全面禁养不太现实。

发表于 2024-5-16 23: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治理狗患就要像治理酒驾一样入刑,每一条狗的脖子上要挂牌,上面要注明狗的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等,今后凡是这条狗,如果咬伤人,就按伤害罪判处这狗的负责人刑责,如果咬死人就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如果咬伤多人(或事有狂犬病)就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凡是狗脖子上没有挂牌的,一律视为流浪狗全部捕杀。在酒驾入刑前,为什么那么多人酒后驾车?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特别是有钱人。他们觉得大不了罚点款给点钱。现在为什么酒驾少了?就是因为现在的处罚力度大了,要坐牢的。像以前,吃饭的时候,不管别人开车不开车,大家都劝他喝酒,说什么喝一点酒没事的。为什么现在只要你说开车,一般同桌的人都不劝你喝酒了。因为出了事故,他们还要负连带责任。现在的狗患,特别是城市养狗的。就和当初的酒驾一样,这些人有的认为狗咬了人,大不了赔点医药费,打点防御针就ok。但知不知道,对被狗咬伤的小孩,其伤害对别人有可能一辈子都有影响。特别是心灵上的创伤。所以规范养狗,是势在必行了。如果你愿意为你的狗咬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你就可以放心的养(说明你真爱狗),没有人会干涉你。如果你不愿意对你的狗伤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就请不要养狗。

发表于 2024-5-17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三级讲师'提出的办法。



支持'三级讲师'提出的办法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