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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巴中回风路口执勤女交警说,因为这一个月晚高峰时间变了:让讨生活的人苦等两...[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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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5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以前一直是规定核载一吨以下的小货车,可以在错峰时间入城。而我没记错的话,以前晚高峰设定时间是17:30到19点。正开着小货车在17:01分过回风路口,被一名女交警拦住,非要让掉头出城,说是这一个月晚高峰从17点开始计算到19点,言下之意没有处罚还是人性化执法。本来预计好的一系列人等着要货物,结果大家 不得不苦等两个小时。
倒是忘了问发的文件没,公示在哪里?说改就改,征求群众意见没。底层百姓的两轮三轮小四轮,是讨生活的营生工具,千般阻拦,百姓吃饭考虑过没有?
如果说真有这个改动,说创文很重要,真的按人头调研,人数众多的底层人,不会认为创文比自己摆摊出行营生等等重要。当然,要是每月给大家发几千上万工资,那都说创文重要自然没问题。
真的改动了,应该广为告知,而不是只管自己知,小众知,让群众有提前预计和安排。
实在忍不住愤懑,吐槽几句。
莫道百姓如草芥,千古后评红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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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7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巴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巴城实际,巴中市公安局、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22年12月2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巴中城区货运等车辆管理措施的通告》,其中明确“环卫车、民生物资配送车、邮政车、轻型货车避峰入城(高峰时段:7:30至9:00;11:30至12:30;17:00至18:30)”。该《通告》中明文规定自2022年12月5日发布施行后,原有关规定与此《通告》不符的,以此《通告》为准。
     特此回复。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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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4-2-26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遇到过穿红马褂为创文捡垃圾摆拍的,火钳夹一坨纸屑放几个点,旁边有御用摄像师跟拍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4-2-26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道百姓如草芥,千古后评红尘事。传说中得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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