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论坛留言反映“广安市凌云华冠小区地下空间出让费该谁缴纳?什么时候缴纳?”相关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凌云华冠”项目所涉地块(中桥组团D—1号)土地使用权为2013年8月由广安华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公开拍卖出让取得,地块编号GC2013-35号。经核实,“凌云华冠”项目尚未申请办理“缴纳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出让价款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建议根据《广安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广安府办发〔2019〕33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广安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2016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16日,简称《办法(试行)》)实施前因开发项目完成,地表建(构)筑物已办理分户房屋产权登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项目,本着谁使用、谁受益和自愿的原则,由实际权利人提供购买地下空间的合同(协议)自愿申请登记;在《办法(试行)》实施前出让的土地,开发项目已启动但尚未完成终验和办理分户产权证的项目,由开发商在办理分户产权证时一并申请”,由项目开发商或受让人申请缴纳该项目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价款后,按程序办理权属登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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