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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公租房扣押金不合理,请求政府解决[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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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我及家人因在广安无房居住,申请了一套位于广安区城北民乐街3号的公租房。2023年10月11日,我收到鼎力置业公司发给我的退房通知书。因我2023年年初按揭购买了一套期房,虽然没有交房,但是我仍然积极响应政府政策,决定退房。
由于新房尚未接房,我及家人没有其他住房,所以现找新的租住地方,经过一个多月的租房搬家过程,我于2023年11月底搬离民乐街3号公租房。并于12月5日在鼎力置业公司办理了退房手续,当时并未退还押金,等了一个月之后,于2024年1月6日接到鼎力置业电话通知前去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由于押金退还不合理,故在此请求政府解决。
不合理之处有二:
1、退房通知书上写到:2023年10月11日发放退房通知书后,规定在一个月内搬出公租房,超出一个月的时间,按照市场价格收取公租房租金。按照此规定所述,我于12月5日完成退房手续,押金收取上面,9月1日-11月11日期间应该按照正常的公租房价格收取租金,11月11日-12月5日期间按照市场价格收取(区房管所给出的市场价格为正常价格的2倍)。但是实际上,鼎力公司扣押金时,是从9月1日起,就按照市场价格收取了租金,不合理。
2、鼎力公司称,从9月1日起就按正常价格收取租金是根据广安区住建局的文件要求,但鼎力物业称此文件是广安区住建局2023年12月底出的。我们已于2023年12月5日就已经完成退房手续了,文件在我们退房后才下发,不合理。
如果租金要从9月1号开始就按市场价格收取,那么鼎力公司的退房通知书至少要在8月初给我们,我们才有时间来准备搬离。但是实际上,我10月份才接到退房通知书。
虽然这只涉及到几百块钱,但是对于我们一个才贷款买了房,又带着小孩子的三口之家来说,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恳请政府出面解决,还我们公道,解决我们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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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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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在得到反映情况后,我公司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了解事情原由:熊女士所反映的民乐街3号9栋3单元601的廉租房是由李玄先生承租的广安区公租房。在2023 年广安区公租房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承租人妻子熊海娟新购住房一套,名下还有小型汽车一辆,对此,区住建局10月来函通知,承租户不在具有公租承租资格,并于30天内清退所承租的公租房,我公司收到来函后立即送达了承租户退房通知,但该承租户未在通知后30天内搬离。按《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 年公租房专项整治行动问题后续处理的通知》(广区住建【2023】522号)的规定,逾期退房的承租户从2023年9月1日起,按市场价格(8元/平方/月)收取租金直至退回房屋。
        承租户李玄先生于2023年12月5日到我公司办理退房手续,结算时工作人员告知,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期间,按8元/平方/月计算租金为1267元,物业清洁费30元,李玄先生同意在原缴纳保证金2000元中抵扣,退剩余保证金703元并签字确认。

广安鼎力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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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12 14:39
你可以新房接房装修好了再退房啊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1-12 14:39
你可以新房接房装修好了再退房啊

不让续租。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19: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1-12 14:57

       393 ...


1δ91гδκι91г1111г
2125绰2419й
3δ淿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19: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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