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成华区法院的领导们:
本人举报无故催债这种行为完全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毫无道理可言。之前巴中市南江县法院已经对我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但贵局却于今年9月20日再次发布了一份关于同一件事情的财产保全裁定。成华区法院在没有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也重复申请了同一件事情的财产保全,这种行为完全是在浪费资源。
经过细节如下:
1. 本人卓志成前年在业务上欠毛立飞一笔10万元的款项,按约定应归还给毛立飞,但因业务上的各种原因,毛立飞于2023年向巴中市南江县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2023年8月25日,南江县法院出具了案号为(2023)川1522财保159号的裁定书,对我的子女名下的资金进行了冻结。
2. 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于2023年9月20日再次出具一份裁定书,案号为(2023)川0108民初21062号。
3. 此案已于9月2日移交给福建省的法院审理,我深感遗憾的是,作为法官,他们没有致力于公正审理案件,而是采取了追债的行为。他们苦读多年,不为人民办实事而是没有理清财产纠纷胡乱催债。他们所处的判决是按照哪一条法律而执行的?判决结果不能让我信服,这种行为是普通百姓对于公职人员的信念动摇
对于张瑾法官,我想问一句:您是否应该按法律程序对此业务进行受理?同一个业务在不同的地方受理,造成了债务变多10万元的债务变成24万元,这给我带来了非常大的困扰,我的名誉产生了巨大的损伤。
在此,我请求张瑾法官在10月16日撤销财产保全申请。我们不应制造更多的混乱,而是应致力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本人并非赖账的人,这笔款项并非不愿偿还,而是其中涉及到的复杂情况无法在简单的对话得到解决。而且,南江县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也应该等案件判审结束之后才能执行法律程序。
恳求成华区的纪委对成华区法院进行检查,本人怀该法院有很多乱办乱审案的情况,该法院法律流程该法院不熟悉,在未了解全部情况之后强行催债给本人名誉造成了很大的损伤。
投诉人:卓志成
13881662666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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