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郫都区舞兴吉餐吧的法人向连洪,现向有关部门投诉成都志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侵害我方合法财产的事件寻求帮助。2015年,成都志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开位于郫县红光镇红高路龙城国际的一期整体承租给了步步高超市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房东)。2016年我们通过与步步高超市转租协议租下该商业体三楼用于经营餐饮行业(面积5000平米,每年租金高达60余万元,并投资700余万元用于装修经营餐吧)。
2021年,我公司再次和步步高超市协商进行了续签,合同延长至2025年。今年,由于步步高公司经营不善,被迫整体离场。步步高超市离开后,成都志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我们与步步高超市签订的租房协议无效为由,要求我们撤离。我们在与步步高超市签订租房协议时,步步高与志达的商业合同中明确约定,步步高具有对该商业体的转租权。那么我们通过步步高承租的三楼部分属于协议约定的范畴,志达公司无权强制要求我们离场。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在今年2月志达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用强制断电的方式逼迫我们无法正常经营。今年5月直接在未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直接对我们的经营场所进行拆除,并将我们的新进的货品、桌椅进行了强制搬离,并把我们的设备造成损坏,我们经营餐吧花费了高额的成本,现在却让我们损失惨重负债累累!
我们寻求媒体援助 要求志达房产遵守与步步高公司的租房合同,停止对我们合法财产的侵害、返还租金、押金和并承担支付装修款等费用,请求媒体和有关部门关注此事,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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