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政府相关部门及广大网友:
我是袁开仁。自2023-6-12 16:40我在网上实名举报新政镇党委副书记、原三清村支部书记何敏后,这是快一月的时间,面对各种留言,我的首次正面回应。
【关于拆迁款的说明】我举报中提到的拆迁款,是指村民达成房屋拆迁,搬走房内设施后,要将原所建造的房屋予以现场彻底清除的劳务款。
这笔款,村民一般不晓得,但参与该项工作的村上党员、干部清楚!因为当初我们是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坚决完成任务的!
我估计加猜想,2022年10月18日,在三清村的会议上,我因不时事务,现场斗胆询问何敏书记该笔款向,惹得何敏书记心里很是不满,现场停了我职务的!
之所以说是猜,是因为至今我未收到任何书面文书及决定!
【关于此次信访通报】 非法停职后,我就为何停职,究竟有没有这笔款多次逐级反应,均无结果。今年6月,我在南充反应期间,不得不在麻辣社区实名举报,终于引起了“重视”。
不过,对于这种重视,我寄的希望并不大!
事实的确如此!2023年7月3日,仪陇县纪委一行来到村上召开所谓的不许录音,不许发言的信访通报会。
县纪委一行人讲了一番满是恫吓威胁的大话,读了一段答不应题、东拉西扯的“通报”,在大家还未缓过神的时候,就匆匆地逃离了现场!
所谓的通报,是破坏规则、践踏法治,损害公信力的又一铁证!
所谓的通报,是避重就轻、自我陶醉、自欺欺人、顾左右而言他的自我嘲弄!
所谓的通报,不过是一场自导自演的闹剧,经不起考证的演戏,仪陇官员成天高唱“正风肃纪”“从严治党”的笑话!
1.通报没有结论,回答我的举报内容属不属实?
2.我举报的对象公然坐在主席台上,传达的是什么信号?就是要护短,就是要包庇!?
3.任何人都有申诉权、质疑权、抗辩权。人民法院尚要充分听取庭审辩论意见!只准自已按照编写的剧本照本宣科,不许举报人发言,是哪条法律允许你们剥夺举报人发言的权利?
【关于我的举报内容】
当初,我决义举报时,身边人就有人提醒我:12万元又不是你自已的,是村上的,是全村村民的,何况村上那几位干部都默认了“没有该款”,你何必始终坚持再去得罪何敏和其它的人!?何敏在县纪委工作八年,时常自诩县纪委是他的娘家,你自已得掂量下轻重.....现在看来,身边人的提醒还真有些道理!
但是入党时的初心告诉我,两次选举我的村民警醒我,尽管我眼下的抗争再次遭遇了挫折,但这挫诉既在意料之中,也在情理之内,一点也不诧异!我将继续举报,即使头可断、牢坐穿,没有一个明确答复,绝不罢休!
如今的我举报有三个问题:
1.我为何被停职?停职的是否合法合规,合的什么法什么规,哪条哪款?若不能正面回答,那么对于何敏的胡作非为,强烈要求相关部门按党章及相关条例、规定来问责!
2.我坚称的12万拆迁款究竟存不存在?诸多证据能证实巨款的存在,那么何敏为何否认没有该款,目的与动机是什么?
3.何敏在县纪委工作多年,县纪委不能公正调查,故县纪委理应让贤,应予回避,恳请市、省甚至中央进行调查--尽管只有小小的12万。
本人清楚诬告陷害、无理取闹的后果!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这就是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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