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河南省商丘市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行一事持续引发关注。
几日前,河南商丘发布了一条禁令“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行驶”。禁令发布后,在商丘的街头,突然出现的各类人力板车,有拉货的,有接孩子的,还有卖菜的……
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这项初衷还是好的,一是为了缓解交通压力;二是为了进一步杜绝非标车上路或者无证驾驶带来的安全隐患。但是,任何一项措施都应该小范围的试行之后,或者充分调查民意后再落地实施,而不是一刀切禁止。
有网友指出,禁止电动车之后便民措施就一定要及时跟上,比如开设三轮车停车点增加公交车的线路网点等,毕竟凡事不能只堵不疏。就好比之前的禁摩托车进楼道充电一样,只要便民充电点设置到位,大家还是会支持的。
还要看到的是,三轮车禁行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交通环境,但也给很多人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老人只能改骑人力三轮车或者自行车接孩子上下学;一些卖水果蔬菜的小商贩拉出了尘封已久的板车;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环卫工人竟然需要自掏腰包买人力三轮……对此,不少网友评论称“道路宽了,人心却窄了”。
引发争议后,4月10日,“商丘发布”发布了商丘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将完善方案,优化措施。对此,很多市民仍然有疑问,称“优化电动三轮车禁行措施让人看不懂”。
有网友留言表示:“应该放开了吧,现在路口没有值班的了。”也有网友表示,“感觉是在玩文字游戏,没看懂到底哪里能骑,哪里不能骑。”商丘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暂时没有接到新通知,按照之前的禁行政策执行。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清波指出,4月10日发布的通告内容来看,相关部门着重就交通秩序规范管理以来取得的成效来回应广大市民的疑问,但是相应的数据是否有支撑是存疑的。另外,一刀切的措施当然对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是有作用的,但这个作用的代价是,不方便相关市民的出行,漠视了广大市民的通行权益,这不符合合理行政的执政理念。牺牲民众基本权利的方式治理交通,降低事故率的做法,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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