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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举报游仙交通局交通局局长张洪波严重失德相关部门不理我怎么办?[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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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4日,游仙交通局张洪波驾驶川BYS335轿车,在东街临近绵阳市第一中学门口飙车,在人行道把一位老人撞出4米多远,他说“参加了交强险的,没得问题!”难道参加了交强险在人行道可以撞人,国家公职人员可以撞人!事故发生三年多,游仙交通局局长张洪波他不理不问,甚至串通保险以及相关人员拒绝支付医疗费,造成伤者患上严重的抑郁症焦虑症!张洪波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人行道撞人知法犯法蔑视法律。 张洪波该单位领导失职,纵容抹黑公职部门形象的员工。张洪波单位领导对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 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涉嫌失职。游仙交通局应该要求职工遵纪守法讲信用不要败坏政府部门形象。根据公务员条例是不予录用失信失德人员,让一名失信失德的人作为公职人员是社会的隐患。张洪波在外失信失德是他所在单位对社会对人民的不负责任。希望严肃督促教育张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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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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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于多处网络媒体等相关机构反应的游仙交通局张洪波严重失德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说明如下: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洪波驾驶车辆行驶至绵阳市涪城区警钟街“绵阳市第一中学”路段时,与正在步行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属实。交通事故发生后,张洪波同志在现场及时报警并拨打120救助电话,并陪同伤者到医院医治,且后期处理此事件过程张洪波同志一直保持主动的态度,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并不存在您所说的串通保险以及相关人员拒绝支付医疗费等情况。同时张洪波生于1970年12月17日,现年52岁,于1993年3月退伍转业到绵阳市游仙区交通局工作至今,与您反应的交通局局长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您向相关部门反应过此事,我局工作人员向张洪波同志了解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后,于2021年9月26日邀请您到绵阳市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由局党委成员、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局案件投诉处理股工作人员对您作解释工作:张洪波同志驾驶车辆造成您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属于职工个人行为,且在后续处理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违规、不作为行为,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局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不予受理。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您也表示理解知道游仙交通局对交通事故没有处理权限,并希望我局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后您当场签收《不予受理告知书》。
2022年9月5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通过电话联系您,告知您张洪波同志驾驶车辆造成您受伤属于他的个人行为,如果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果有异议,根据法律规定依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局也将加强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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