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九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以上。“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幼儿园名称将清理。高中严禁跨市(州)“掐尖”招生,严禁公办学校老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全面取消55人以上大班额,到2025年全面消除5000人以上普通高中校点。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以上,全面构建幼小衔接机制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到2025年,四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将达到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6%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 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 全面构建幼小衔接机制。大力实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计划,各地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构建衔接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强化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小学起始年级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 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城镇化发展趋势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各地在老城改造、新建居住区、易地搬迁安置区应配套建设幼儿园,按要求移交当地政府,保障幼儿就近入普惠性幼儿园。优化农村幼儿园布局,优先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园,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依托乡镇中心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等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逐步化解和消除幼儿园“大班额”现象。 推进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2.0”行动。支持“一村一幼”“一乡一园”建设,租用民房应退尽退,保障学普基本条件,确保3-6周岁儿童“应普尽普”。多渠道补充合格新师资,持续培训提升现有在职辅导员保教保育水平,依法落实待遇。强化评估监测,持续提升普通话学习质量,保证儿童入小学时普通话合格率超过90%。 《四川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各市(州)要全面建立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录取过程和招生录取信息的管理监督,所有学生必须通过平台录取。严禁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争抢生源。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实的“掐尖”行为和跨区域招生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严厉问责,切实防止生源无序流失。 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健全县中教师补充稳定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的相关规定,依照标准条件及时补充,各县中在2023年前,全面达到师生比1:12.5的国家规定标准,全面解决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规范县中教师流动管理,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原则上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或初中毕业生2000人以上的县,应建设1所普通高中。各地要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力度,全面消除55人(不含)以上大班额。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大规模学校压减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到2025年全面消除5000人以上普通高中校点。保持县中适度规模,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新建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教育厅加强统筹,组织有条件的省属师范院校和经济发达地区优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托管帮扶,重点组织托管帮扶100所薄弱高中。托管高校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品牌费”。省属师范院校各托管帮扶2所薄弱县中。成都、绵阳、德阳、泸州、宜宾的城区未承担国家和省“组团式”帮扶任务的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市域外薄弱县中,其他市(州)城区未承担国家和省“组团式”帮扶任务的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本县或本市域内1所薄弱县中。 (川网传媒·四川手机报记者 彭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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