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宜宾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宜宾市公安局、宜宾市交通运输局、三江新区管委会、翠屏区人民政府、叙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宜宾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一、管制范围
宜屏快速路、高捷大道、普和大桥、高速西站、弘毅路、宜威路姚家嘴、宜长路宋家工业园路口、宜南快速路三江村、志城大道、大学路文体路口、观斗山隧道、S436(象鼻段)、机场东连接线、振兴大道、东坡街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含上述道路)。
二、管制措施
临时交通管制期间,上述管制区域内的道路禁止车辆(含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确需途经上述交通管制区域的社会车辆,可经S4、G85、G93绕城高速通行。
三、以下车辆不受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限制
(一)持有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制发的车辆通行证或区(含区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证明文件的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防疫的相关车辆;
(二)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邮政运输等特种车辆,以及智轨、公交、出租车;
(三)运送孕产妇、急(危)重病就医人员等确需紧急通行的车辆。
四、管制区域内,违反本通告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经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应服从现场民警指挥,按照交通标志和信号指示通行,对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2022年9月9日0时起实施,暂定实施3天,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2022年9月8日
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全面实施社会面静态管理的
通 告
(第11号)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迅速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长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发布全面实施社会面静态管理通告。本通告自2022年9月9日20:00起施行,实施范围为长宁县全域,暂定实施3天,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一、实行分区分类管控。按照非必要不出入长宁县的原则,实行分区分类管控。全体居民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进入;除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外,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一律居家办公;进入小区、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非封控、管控小区,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相对固定1人,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小时就近采买生活物资。
二、开展全员核酸检测。9月9日—11日,全体居民按照“应检必检”原则,每日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具体采样时间、采样地点以镇、村(社区)通知为准。采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完成后立即返回住地。
三、强化重点场所管控。全县景区、茶楼、棋牌室、网吧、酒吧、游戏厅、KTV、按摩店、洗浴店、电影院、健身场所、游泳馆、图书馆、文化馆等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水、电、气、通信,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只提供外卖服务)要加强管控,须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亮码扫码、测量体温、环境消杀、限流管理,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暂停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线下教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停止各类聚集性活动,“白事简办、红事缓办”。
四、跨区域交通管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长宁县境内所有高速公路高铁出入口、长宁县境内国省道路与邻近县(区)连接路口、各镇场镇交通路口、县乡村道交通路口等节点实施交通管制;承担应急抢险、物资保障、疫情防控、医疗服务等特殊任务车辆实行通行证出入制度,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运输组根据需要发放通行证,一律按要求查验、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停运。
五、加强服务保障。县级相关部门指导,各镇组建专班,确保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要特别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后凭通行证可以出入小区。
六、有序组织企业稳产稳链。针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实行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重点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闭环生产。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针对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七、压紧压实个人防控责任。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关注个人健康码状态,主动对照病例活动轨迹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等防疫工作。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健康码变红色或黄色,与公布病例活动轨迹重合及收到疫情防控相关提示短信的应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时刻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
八、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临时静态管理期间居民擅自外出、聚集,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哄抬物价、哄抢物资等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行为,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感谢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9日
屏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静态管理的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迅速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屏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现发布全面加强社会面静态管理通告。本通告自2022年9月9日15时起施行,实施范围为屏山县全域,暂定实施3天,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一、实行分区分类管控。按照非必要不出入屏山县的原则,实行分区分类管控。全体居民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进入;除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外,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一律下沉所在小区就地转为疫情防控志愿者,服从属地工作安排;进入小区、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每户居民每2天可安排相对固定1人,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小时就近采买生活物资。
二、开展全员核酸检测。9月9日—11日,全县将以村(社区)为单位,分时段组织核酸检测,请全体居民按照“应检必检”原则,每日参加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时间7:00-15:00,采样地点以村(社区)通知为准。采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三、强化重点场所管控。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水、电、气、通信,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全县景区、茶楼、棋牌室、网吧、酒吧、游戏厅、KTV、按摩店、洗浴店、电影院、健身场所等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中小学和幼儿园可实行线上教学,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停止各类聚集性活动,“白事简办、红事缓办”,禁止堂食。
四、跨区域交通管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屏山县境内所有国省县干道出入口、屏山县境内国省道路与邻近县(区)连接路口、各乡镇场镇交通路口、县乡村道交通路口等节点实施交通管制;承担应急抢险、物资保障、疫情防控等特殊任务车辆实行通行证出入制度,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需要发放通行证;公交车、出租车、小黄车、网约车、三轮车停运。
五、加强服务保障。县级相关部门指导,各乡镇组建专班,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确保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要特别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可以出入。
六、有序组织企业稳产稳链。针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实行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重点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闭环生产。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针对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群众的支持是赢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希望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不信谣、不传谣,与我们携手共克时艰、共渡难关,早日打赢抗疫攻坚战。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借机哄抬物价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屏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9日
9月8日,宜宾新增本土7+13
9月8日0—24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9例:外省返川点对点集中全程闭环转运人员1例,成都39例,宜宾7例,阿坝6例,泸州1例,内江1例;4例由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成都1例,阿坝3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1例:成都32例,泸州13例,宜宾13例,达州8例,阿坝3例,雅安1例,南充1例。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在成都)。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72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具体情况由相关市(州)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
此前报道:9月9日起 宜宾4个区县全域实行静态管理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宜宾9月8日讯(记者 周瑜原)9月8日,记者从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获悉,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坚决快速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防疫工作最新要求,经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
实施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至9月11日,每天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实施范围为宜宾市各县(区,含三江新区、“两海”示范区,下同)。
全市人民群众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每日一检、不漏一人。具体检测工作由各县(区)组织实施。请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照所在街道(镇)、社区(村)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对漏检人员次日实施赋码管理。封控区、管控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
全市人民群众坚持非必要不离宜,确需离宜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加强重点区域管控。
9月9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对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高县全域实行静态管理,全体居民原则居家,非本小区居民非必要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全市其他区域减少人员流动。
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原则上每户居民每两天可安排1人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外出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内。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社区(村)同意可以外出。
静态管理区域不得举办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信访工作以网络、电话、信件形式进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各类学校、幼儿园实行在线教育。各类娱乐场所和公共文体场所暂停开放和营业。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实施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车辆凭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禁止上路通行。乘坐公共交通(含出租车)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原则居家办公,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人员,凭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居家不脱岗”原则,主动担当作为,时刻保持工作状态,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所在社区、小区志愿服务。
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不提供堂食)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继续暂停营业。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上岗人员数量,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健康监测。
全力保障市民需求。商超、农贸市场等保供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等措施,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报告。加强区域内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及重疾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做好就医等服务保障。
全力保障生产秩序。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在落实好“防疫泡泡”有关措施、实行闭环管理的基础上,可开展正常生产经营。各级部门要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切实履行防疫义务,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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