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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配合都江堰市聚源镇镇府应付中央环境督察组作伪证,事后不聚源镇镇府拒不履行当初承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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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9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都江堰市蛮牛生猪养殖场养殖户杨培根。 蛮牛生猪养殖场当初是通过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然后在2019年8月根据都江堰的禁养文件,我们关闭了占地40余亩,建筑面积1万多平米,生猪存栏3000余头的养殖场。当时正是非洲猪瘟疫情严重时,政府要求我们转运生猪,在转运途中,1000余头商品猪全部发生非洲猪瘟感染,后面由畜牧部门无害化处理,导致我们损失100余万。为了配合政府关停工作,我们不得以低价处理剩余的1000余头存栏生猪,损失100余万。 在当时关闭养殖场时,我们只领取了20元一平的敲圈补偿和猪的搬迁补偿,共计39万多元,但是建筑物等设施并未进行补偿。 在关闭养殖场时,当时的镇长在村民代表会上口头承诺会给我们解决养殖场关停后的地租问题。待我们处理完生猪,关闭养殖场后,拒不履行当初的承诺,并要求我们继续缴纳地租。因养殖场关闭后,建筑物等设施未得到补偿,一年后,村民向我们索要养殖场关闭后的地租。于是我们找到乡镇相关领导积极解决地租问题。在畜牧部门和乡镇领导翻阅文件后,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为:距离河道200米外可以继续养殖。 2020年8月28日,在畜牧部门领导、乡镇领导、村领导到场测量确认后,达到相关养殖要求。于是我们便补交关停后的地租,改造养殖场,陆续投入80余万元,并在2021年4月购猪入场。 2021年8月14日,因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来成都,接到乡镇上要求,限期5日内处理掉生猪,如果在限期内不处理,就要断水断电。 2021年8月18日,聚源镇人民政府对我们养殖场进行强制断水断电,后来我们找到政府,签订了一个限期处理生猪的承诺书后,方才给我们通水通电。由于政府给我们断水断电,迫使我们不得已在猪价低迷的时候处理生猪900余头,损失100余万元。 之后我们投诉举报至中央环境督察组,督察组安排工作人员下来调查取证,为了应付中央环境督察组,聚源镇镇府以及畜牧局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郫县与我们协商,协商结果为,政府负责把养殖场卖100万,我们新修一个猪场畜牧局补贴一半的资金,后续地租不再让我们承担,政府承诺达成以上条件,让我们在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投诉件回访调查笔录表案件编号:D2SC202109170068 上签署对他们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等应付上级检查的说辞。 待中央环境督察组走后,聚源镇政府拒不履行当时承诺,并怂恿村民起诉我们索要地租。 聚源镇政府的所作所为损害了人民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还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希望领导能严查此事,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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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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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1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先生: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进入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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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0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观望,静待后续。

2017年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2-7-21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希望楼主有真实的依据。

发表于 2022-7-21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民生,政府承诺应兑现,能把损失补给养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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