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一 : 不启动“排非”程序。
3月4日上午,一开庭,审判长就说:“经合议庭研究,不启动排非程序,你们可以去上诉”。
真相二 : 案件来源纪委只说是举报,法院为啥不查。
这里是指本案最根本的问题是万源松线虫4000万元工程违规引起的。纪委为保护问题官员而不查真正的问题人,而是违背法律程序,凭借一个栽赃举报件,以刑讯逼供、造假等非法手段,让我当替罪羊。
而纪委一直以保密为由把举报件捂着,法庭为啥不去调查下举报件的真相!
真相三 : 纪委立案程序违法。
纪委立案程序违背了《监察法》38、39、41条。
试问法院,纪委是不是随心所欲就可以找一个公职人员进行调查?
真相四 : 当事人提出调查事项,为啥不查。
一是对本案栽赃举报件不调查。
二是对乒乓球比赛赞助1.35万元不调查。
三是对瞿清华威逼恐吓我的语言“如果你不老实交待,我随便就可以在一九年松线虫工作中找个罪坐死你”不调查。
四是致我晕死的“坐姿整顿”实际情况不调查!
五是对留置时办案原始视频不提取。仅提取了两个录像视频,一个声音小,另一个无声音。
现在三个证人推翻了之前的证词,那就更应该调取当初纪委讯问证人的原始录像了!
六是其它如手稿资料等等!
真相五: 偏向公诉方,引诱证人乱说话。
在庭上,当公诉人问证人,以哪次为准?证人说:“以法庭上说的为准”。那证人的意思很明显,在纪委说的就不作数了噻。但李法官却慌了神一样,急忙去质问证人说,那你之前在纪委说的与现在的不一致哟……导致证人后来说的话又互相矛盾。
当我问证人:“纪委调查过你几次,有没有逼你?”还没等我问完,李法官又急忙打断并阻止我说话……中途又有几次都打断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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