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委书记曹立军、市长李云的求助信(续)
---梓潼县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彭京跃
尊敬的曹立军书记、李云市长:
我叫彭京跃,是梓潼县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云廊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翠云廊公司100%的股份,身份证号码:510725196103010010,电话:13158882698。
2022年2月21日下午18点26分,接到梓潼县法院电话,说我在麻辣社区上反映的问题市上领导已知晓、很重视,市中院李勤院长委托王小勇副院长接访我,最后通知我第二天上午10:30到市中院,并强调我本人一定要去。
2022年2月22日上午,我到绵阳中院接访室,参与接访的主要人员有王小勇(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东(梓潼县人民法院院长)、申建平(梓潼县政法委副书记)。 王院长说今天受李李勤院长委托对你进行接访,要求我要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争取在市县两级法院得到圆满的化解。听到王院长的发言当时我内心很激动,对党和政府的关心、重视充满了感激。
我一直以来都认为并践行实事求是向组织反映问题,既是对领导负责也是对自已负责,因为只有事实真像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由于法院接访时间只安排了一个多小时,我发言的时间有限,我当时向两位院长各交了一份举报材料(每份67页),并口头简述了三方面的违法事实及经过:
一)梓潼县法院执行局个别领导干部滥用司法职权,于2017年4月6日,以262万元为限的诉讼保全申请,违法超额整体全面首查封了翠云廊公司名下、我个人及家庭名下12251平方米,价值9900余万元的商业房产(2016年以前已分割办理了66份产权证),上述财产被法院明文不得进行抵押、销售、出租等,同时还违法强行阻止了翠云廊公司正在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抵押登记程序,我有义务提出的疑点:一是查封申请人杨才、黄枝华为夫妇,其中黄枝华的同学贾朝钒时任梓潼法院分管执行局副院长,查封笔录上执行法官马波为时任梓潼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目前两人均在任,马波已升任梓潼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二是保全查封申请及民事裁定书(2017)川0725民初750号均载明查封、保全金额以262万为限,在执行环节任意扩大至全面超额整体首查、死查,我想不通这些执法者眼里还有没有法律?!可能法律在他们眼里就是工具而已,是为党和人民服务还是为关系或金钱服务,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我作为小老百姓又怎会得知?!!!
如果,262万可以将企业近亿资产全部首查封近4年,那么,以借了一根凳子的由头就抄人全家也可以大行其道,天理何在?!
二)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梓潼县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存在的问题(详见附件举报材料)。
三)梓潼县人民法院法官赵加锋伙同梓潼法院技术室主任罗波,将指定破产管理人的方式由电话通知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以摇号机选方式确定临时变更为违法圈定,相关法官滥用职权,指定程序违法(详见附件举报材料)。
如果这种直接指定的方式没有错,那绵阳中院为何在我举报后专门发文规定不准再以直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理人?如果没有错,那就没有必要要禁止嘛(中院发文这是梓潼刘东院长接访时说的,我没有看到相关文件)。那我想不通是的,发生在翠云廊公司的错误为什么就不能纠正呢?
轮到梓潼法院发言。由于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涉及梓潼法院现任两个党组成员(副院长贾朝钒、执行局长马波),刘东院长当天直接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全面否认梓潼个别法官严重的违法事实,还说全面查封不影响翠云廊公司的生产经营。我当时听了心里非常气愤!如果说法警守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违法阻止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抵押登记办理,以262万元的保全金额超额全面整体首查、死查企业近亿资产,最后导致企业被拖入破产,事实清楚,肉眼可见,这都不算影响企业经营?那刘东院长认为要怎样才能算影响企业经营呢?刘东院长这种严重违背事实、证据,极不负责的说法,是只为了愚弄老百姓还是打算欺骗党和政府?
我在想这哪是实事求是真心解决问题的态度?!我当时心都凉了。甚至有的人还表达意思让我算了,王小勇副院长客气的说,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接访到此结束。但最后我还是表达:我所反映的问题,请组织上也实事求是,错到哪里纠到哪里。我希望我反映的问题能在绵阳能在家乡得到解决。我也希望绵阳是我维权的最后一站。
我知道有一个信访首问制度。我担心这是个走过场的接访,于是向王小勇副院长、刘东院长要联系办法,以便下来再配合组织调查举证质证。两位领导都说不方便。刘东院长说,今天过后我们找你,一个月之内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今天我无意中在麻辣社区看到梓潼县人民法院的回复,他们要求我实事求是,但他们自己却一点都不“实事求是”,否认了所有的违法事实。看来那天说要“实事求是”只是对我说说而已的,让我等一个月是缓兵之计。接下来不晓得是不是该解决向父母官反映问题,给他们找麻烦的人了?!维权数年,我深深担心,他们那天的接访,是不是早就打定主意只是把我作为一个道具,“留影”应付领导。
就在几天前,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第一条就是“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我不晓得两位院长是否还未来得及学习?!
我想了很多,思考了很久。不得不连夜写下这封向两位父母官再次求助的信。
生存权我在这里不说了,接访当天他们都没主动提这码事,在他们眼里,百姓如草芥,就当我没有说。
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忠诚于事实,忠诚于法律,对组织负责、对领导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我自己负责。我恳请两位父母官转告中院李勤院长——我所举报的问题,涉及梓潼法院两位在任的班子成员(贾朝钒、马波),一是大权在握,二是根深蒂固、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我多年举报反映的问题,只要到梓潼法院,非但得不到解决,个人和企业的生存一定是越来越困难。请求李勤院长,以舆情举报为线索,首先对梓潼法院262万元超额查封的执行案子是否违法,以我持有翠云廊公司100%股份的股东个人名义(我作为法人代表参与诉讼的权力已被众益公司剥夺,我只有以个人名义才能参加庭审)提级在绵阳中院公开再审(按照法律规定,上级法院可以审理下级法院的案件),给老百姓一个公开说话的机会,同时,也请求市政法委班子的法律专家、市人大监察委的法律专家、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班子的法律专家和市纪监委的办案专家参与见证!让事实和证据说话,让双方的证据都拿到太阳下充分举证质证。只有审清了事实,才能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请求绵阳中院给我一个感受公平正义的机会!我愿意成为庖丁解牛的那一头牛,希望用翠云廊公司的个案推动绵阳法治的进步,让绵阳的营商环境更加美好。
我作为绵阳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感谢“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两位父母官,祝愿绵阳的明天更美好!
梓潼县翠云廊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彭京跃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