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下午8:39
本人梁周,5113251996xxxxxx28。于2021年租房于晋城大道一段翰林院二单元四楼二号,于张文杰签订合同,租房期限为期两年(202141-202341),租金13000+押金2000。当时看到街道旁边张贴的小广告,于是打电话去看房子,当时老婆婆和孙女带我们去看的房子。当时看了比较满意,于是和老婆婆的幺儿(孙女的爸爸)联系合同事宜。张文杰从佛山赶回家中于我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当时在场人有孙女、老婆婆、张文杰、梁周、梁周老婆、梁周朋友一共六人。然后张文杰将他的女儿和妈妈一起带去佛山居住。在2021年10月左右,翰林院小区开始办理房产证。张文杰将妈妈带回来一起办理房产证。因为某些不知名的原因。房产持证人为晋城街道办事处。张文杰给妈妈重新租了一个房子在晋城中学对面小区一楼,未将母亲带出。
在2021年12月份左右,老婆婆的二儿子和二媳妇上门非常强势的通知我,房子他们要收回去,然后让我找张文杰退钱,不管他们的事情。然后在2022年2月12日晚上八点老婆婆的女子、二媳妇儿、以及老婆婆自己上门。她们打算直接让老婆婆住在我的租房里。当天晚上打电话报警,警察过来说了两句,就走了,然后他们又在哪里争吵一个多小时,还让我自己搬出去,她们要住进来,非要让老婆婆留在那里住,还一直叫老婆婆去砸被房东上锁的那扇门,因为砸不开,婆婆说了两句就走了,然后他们又在哪里争吵一个多小时,还让我自己搬出去,她们要住进来。非要让老婆婆留在那里住,但是老婆婆还是比较讲道理,当天晚上回她自己的家里居住。第二天早上以及下午,她的女儿不断给我发信息和打电话,我未接。
于2022年2月14号中午11:30在门口堵门,一直敲门。让后我报警,等警察来了我才开的门,警察来了又是说了两句,就走了,然后她的二媳妇和女儿直接把老婆婆放在家里就走了,还把老婆婆的被褥拿了过来。下午我去了公安局,县政府信访局、派出所,社区中心,她们都说她们解决不了,我前前后后报警差不多十次加上去派出所的次数,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都让我去法院起诉。我于是又去问法院,她说可以起诉,但是需要最少两个半月时间。现在我和老婆在小区门口的楼梯坐着,没有人为我们做主,老婆婆八十多岁加上身体有疾病,我们不敢回家,因为害怕老婆婆出事情与我们脱不了关系。她们几个兄弟姐妹的问题,牵涉到我们一个外人身上,情何以堪,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期间我打电话给张文杰说明情况,希望他能够解决一下,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现在直接联系不上人了,我们也是在外漂泊的年轻打工人,拿出积蓄租了房子只想在外有个暂时安居的地方,为什么他们的家事要牵扯上我们这些外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了,每天有家不敢回,只能在大门口坐着,老婆婆年纪那么大了,她的那些子女都说有一身病,谁敢跟她住在一起,如果出了什么事情,我们又怎么说得清,只能在外流浪。
对于这件事情,我们也不会过分要求什么,只要求:要么退我的剩下的房租和押金,我们立马搬走;要么让老婆婆搬出去住,不要再来骚扰我们的生活。
在此我希望各位热心群众和政府能够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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