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非机动车横穿公路造成伤亡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这一点不能否认,但是如果肇事方正常行驶,没有超速,没有分心,没有酒驾,没有毒驾这些情况的话,驾驶非机动车横穿公路因该不会引起非机动车驾驶员死亡的情况;或者重大伤残现象;但是现在交警的认责是各大五十大板,总感觉有点不合理样;再说了现在交通道路已经很好了,还是市内公路的话,因该到处都是监控及车辆测速器吧,因该可以调取当时的视频资料及测速情况吧;所以针对当时是否超速这个好取证样;还有就是如果没有超速的话;就剩下是否酒驾,毒驾;不过这个好判断,交警在案发后交警一般到现场就能查明,我们还是相信交警这点专业度的;就剩下是否分心了;这个不好判断;不过呢是否分心这点,交警在案发时的询问因该能够得出来吧,我猜测的;比如正常的话交警到现场就会在没有酒驾,醉驾,没有毒驾;一切正常的话;就会问你你是怎么开车的;有没有注意到前面有女孩过马路,或者问你你在到达路口前好多米才看到女孩过马路的;看到后你好久减速的;这些专业度,交警都会问;当时的车速多少,然后一般交警会问完后结合机动车驾驶员的回答,基本上就可以判断是否分心;一般分心了会来不及踩刹车,一旦来不及踩刹车就会速度降不下来就会撞上,或者撞很远;又或者会问他为啥辣么晚才踩刹车等等细节;这些一问就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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