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小天(化名),在内江市中区江华路999号长富名宛七栋二单元梦立方补课,0832-2121765,2021年10月6号交了3848元2021年11月3号,又交了1288元,因为他们要搬地址,而没有在我们交钱以前告知我们,还有就是我们交钱的时候就问过他们,会不会开下去,他们原话是一直都会开下去.因为他们现在搬的地址离我们家远了,平常孩子晚上9点才能回家,而且年纪才11岁,考虑到孩子的安全,及离家太远的原因,所以我们被迫不能在他哪里继续补课了,我们找到校方,协调退剩余的款项,校方回应的是零退款,如果我们交费前告知我们,我们会有选择,还会不会继续在他这里补课,然而就在2次交费的情况下也没有告知我们,交了钱以后,校方才告知我们要搬地址,如果校方不搬走,当然我们也会在他这里继续补课,明显责任是校方,凭什么,有什么理由不退我们剩余没有补课的钱.难道校方的责任要让我们来承担,没有这样的道理嘛,像这样的教育机构,还能教育出更好的下一代?天下父母心,我们只是为了维护自己合理合法的权利,希望有关部门也能够介入调查,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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