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函,11月13日零时起,自贡、泸州、内江、乐山、宜宾5市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资阳市启动黄色预警。11月14日零时起,德阳、绵阳、南充、广安、达州、眉山6市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成都市综合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升级橙色预警。
经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1月12日起,盆地大部分城市气象条件将进一步转差,区域性污染天气可能进一步加重,成都平原、川南及川东北部分城市有重度污染风险,大部分城市将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上述市(州)应在前期基础上,及时启动或升级预警等级。
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各城市根据当地预报结果可决定提前启动预警、提高预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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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预警对应Ⅱ级响应措施,主要做到倡议性减排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和健康防护措施。
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议性减排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建议公众自发减排污染物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有条件的城市可免除公交乘车费用。
(3)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4)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6)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强制性减排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依法对辖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以工业源减排、移动源减排和扬尘源及其他面源减排为主。蓝色预警状态下,全社会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均应达到5%以上。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状态下,各城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PM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VOCs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
各地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鼓励在重污染天气高发季节采取行业性错峰生产或者轮流生产的方式,对实施错峰生产或者轮流生产的企业,在评估预警期间污染物减排量时按1.2倍核算。
健康防护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公众采取相应防护手段来保护身体健康的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措施。
(1)重污染天气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敏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外出时做好健康防护。
(2)重污染期间,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建议室外工作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根据重污染预警等级,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对在校学生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在预测教学日的白天将持续严重污染时,对非住宿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
(4)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重污染时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自贡11月15日零时起施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的通知》(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1]13号)相关要求,自贡市于2021年11月12日18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预警。自11月15日(星期一)零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据悉,在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下,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采取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含临时号牌),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区域与货运车禁行区域相同,以货运车禁止通行标志设置的区域范围为准。
小型汽车尾号限行时段为每日7时至20时,限行区域包括: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以内区域;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汇南路以内区域;贡井区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以内区域;沿滩区新城区域时代大道、板南大道、古盐大道、锦城大道、川南商城路、沿湖路、翠竹路、岱山路、学府路、门第路、古盐道、兴业路、川云路、南环路、翠竹路、园湖路、学林路、书香路。
此外,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2:00,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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