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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90后受害人郑良春实名投诉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医生隐匿销毁医疗文书及门诊病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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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郑良春,今年30岁,未婚,是中移工作人员,我实名投诉川北医附院消化内科杨国栋、黄涛等医生违反执业医师法规定,由于医生不负责任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挂号消化内科看胃的疾病,结果医生操作胃镜的过程中戳伤了喉咙,且没有给予及时的处理

事实经过:2016年8月24日,那时我25岁,我因胃不舒服,前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消化内科黄涛副教授处就诊)黄涛副教授建议我作胃镜检查,具体由2位女性医生及杨国栋进行检查,在被检查过程中喉咙受伤出血,面对这一情况,作为医务工作者没有给予任何积极的处理,而是喊办理退费,直接在就诊单据上纷纷签字,胃镜室医生在就诊单据上签字后,又喊我到门诊黄涛副教授处(我告知黄涛医生作胃镜的时候喉咙受伤了,胃镜室医生说退钱)黄涛医生核实情况后,便在就诊单据上签字,然后,我按照医生的引导,拿着他们签字的单据,在医院门诊一楼12号窗口办理了退费

(试想想,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医生不是为了遮丑,老百姓哪有已经交了费用并且已经进行了用药和检查还能退回所有费用的好事)

随后,我感觉喉咙开始有疼痛感,多次回到胃镜室问医生,他们还不耐烦的说“做了胃镜后疼痛或者,痛2天是正常的”并没有给予留院观察,我选择了充分的信任医生,当天从医院回到家中,由于喉咙疼痛感的不断加重,一直没能进食,进水,甚至于无法进行语言交流,剧烈的疼痛伴高烧使我精神萎靡无法站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我便先后前往了南充市中心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南充市中医医院等,进行积极治疗

在求医期间(2016年9月8日)在我病情得到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我又前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找他们处理这个事情,消化科的推荐我挂号耳鼻喉头颈科(吕萍教授处)当吕萍教授询问我病史时,我告知(在你们医院消化内科作胃镜受伤后,喉咙就这个样子了),接着吕萍教授开据了检查单,进行了检查,检查后医生告知是“先天性鳃裂瘘”,要求住院进行手术治疗,此时的我,对医生的诊断是存疑的,准确的说,我根本就不信任他们了,而后,我又提出申请“请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封存病历”接待的工作人员是医务科的鲜吉,她也只是对封存病历的申请作了一个“收到的处理,并没有进行封存”,随后,我便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左侧颈部间隙感染”,并不是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所说的“先天性鳃裂瘘”,在华西医院的首次手术的病理报告可以为证,后经过抗感染,切开引流及安胃管治疗后好转





进行切开引流,抗感染及安胃管治疗

因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医生的过错,导致我咽部受伤发炎化脓,做过多次手术,进食的疼痛与呛咳,至今无法正常饮食,依靠奶粉,营养液等维持生存,5年来,直到今天,疼痛的折磨,免疫力极低,医疗事故对我身体上造成的伤害,导致我无法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心灵创伤和精神损害

被病痛长时间的折磨,身体上精神上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处于病情稳定的时候,多次与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协商,但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不仅推卸责任,还拒绝向我提供作胃镜的相关病历资料,至今医院仍隐匿,拒绝提供与作胃镜有关的病历资料,期间虽经医调委调解和安排鉴定,但不是被驳回就是不受理(就因为医院不提供门诊病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第九条之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窃取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事发至今,医院依然没有认识到本部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问题,(作为一个医生,患者来找到您,就是把生命、身体都交给了你,在并不了解你医生的实际水平的情况下,来找您,就是充分的信任你,而你,不晓得是医疗技术水平差,还是职业道德问题,把原本是来看胃,变成了胃没看成,转而变成看颈部(喉咙受伤发炎化脓)颈部原本在作胃镜之前没得任何问题,结果被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医生一作胃镜受伤后,变成了一个大问题)

已经5年的春夏秋冬,因喉咙伤了,我没吃成一顿正常的饭菜,没睡过一个好觉,疼痛把原本活泼开朗且正值青春年华的姑娘折磨得没了人样(体重从100多斤降至58斤)尽管如此,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医生依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也从没对受害人进行问候,多次与医院进行协商未果,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我坚决请求上级有关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对此医疗事故启动调查,严肃追究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消化内科杨国栋等医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责任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隐匿、擅自销毁门诊病历、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责任

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

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

为医疗部门揪出害群之马,并赔偿受害者的全部损失,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在此不胜感激!

此致

敬呈

受害者:郑良春

联系电话:17381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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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9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90后受害人郑良春实名投诉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医生隐匿销毁医疗文书及门诊病历》帖文的回复


网友“跳跳诺诺”:
      你好。2021年10月9日,你在麻辣社区南充论坛发帖《90后受害人郑良春实名投诉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医生隐匿销毁医疗文书及门诊病历》,经调查核实,投诉人郑良春与我院医疗纠纷经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1年8月5日判决“驳回原告郑良春的全部诉讼请求”。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监督,我院将一如既往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1年10月9日

满意(1)
不满意(2)

发表于 2021-10-9 1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北医学院杀人不见血,采取种种卑鄙手段转移罪证,隐瞒真相,怎么还好意思把一纸判决书当成遮羞布和挡箭牌,来掩盖你们的罪恶勾当!据我所知,正是因为你们销毁隐藏病历,法院因证据不足,才驳回了受害人的诉请。你们不作深刻反省,负荊请罪,还在这里一味狡辩,已犯下了反人类反人权的罪行,甚至比给健康少女做手术骗钱的私立医院更可耻!

发表于 2021-10-9 20: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9 2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呀,现在国家对这一块是故意留的一个漏洞,一边从法律法规要求谁举报谁举证,一边从医学方面的所有医疗文书由医院保存,医院不给你相关医疗文书,你就没有证据去告他。

发表于 2021-10-9 22: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川白医学院你在害怕什么不给受害人病历,国家法律规定病历保存15年哪你为什么不敢把受害人的病历哪出来给大家看,而是用法院的的一纸判决书哪来当你的遮羞布

发表于 2021-10-9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判的?那法院是不是也有责任

发表于 2021-10-10 08: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注意点,医院坏,不干其他单位的事。

发表于 2021-10-10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边有人我认识,感觉不那么好

发表于 2021-10-10 12: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是弱势一方,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保护。医院不出病历,法院不予立案。那以后类事的事件医院都可以不出病历了。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更应该拿出积极姿态,因为你们医生的工作失误给患者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不应该推卸责任。

发表于 2021-10-10 1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10 1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找医院讨回公道,受了那么多苦和罪,先好好养身体 加油

发表于 2021-10-10 13: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是弱势群体,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管。保存病历理应是院方的责任,去成为不能起诉的依据,如果这样,患者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当事医生工作的失误,给患者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院方还在推卸责任。不管是医院的医生还是医院的管理者,不应该首先有一颗仁心吗?

发表于 2021-10-10 20: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是弱势群体,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管。保存病历理应是院方的责任,去成为不能起诉的依据,如果这样,患者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当事医生工作的失误,给患者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院方还在推卸责任。不管是医院的医生还是医院的管理者,不应该首先有一颗仁心吗?

发表于 2021-10-11 08: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北医学院是川北地区最大的老赖,凡是出了医疗责任事故它总是能推的推,能拖的拖,从来不会主动认错。

发表于 2021-10-11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种可以找律师传唤医院相关负责人了,必须要把病历单要到,只有充分的证据才能打接下来的仗,别人一个正常人现在过得如此痛苦,甚至只有58斤了,受的痛谁能感同身受,必须要给一个交代,实在不行直接找政府,打12315,我就不信还能一手遮天不成

发表于 2021-10-12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什么原因驳回的?   是不是没有病例 ? 如果是的话,医院还没有洗脱责任哦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2 2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北医学院附院,你明晓得出事了,心虚,把病历毁了,心里没鬼,为啥要“退钱”,作为医生,医德体现在哪里的?作为医院,是治病救人?还是谋财害命?

发表于 2021-10-27 21: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28 05: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你5年来,依靠奶粉维持生存,是否真实??
第二,你现在体重58斤,是否真实??
第三,川北医附院隐藏病历,是否真实??

第四,是否可以发布各种文件图片??现在仅仅是凭文字,很难确认你说的真实性!



第五,你既然是90后,为啥子不拍抖音???通过抖音,去讲述遭受的迫害!!就凭五年靠奶粉生存、体重下滑到58斤这两件惨痛事实,都可以迅速吸引国民关注!!可以参照黑龙江爆保险业内幕那个女生的视频。


你目前现状,除了激发公众关注以外,看不出任何的救济渠道。
而且,估计,过去五年,你已经穷尽了一切常规方式,去寻求公平与正义,落得的结果就是凄凄、惨惨、戚戚,根本无人管你死活。你现在如果还不幡然醒悟,下场会更凄凉。

当然,如果你懒,或者不愿意去钻研引爆抖音,那是另一回事。
看你行文逻辑还可以,至少应该是大专以上学历,用抖音和剪映,应该没有任何问题。

第六,这个事件,很有可能,是川北医附院继无妄海事件之后,第二起明显错误。
川北医附院仗着南充没人能管得了,一向横行乡里,霸道无忌!!就凭无妄海事件,快一年没人吱个声,就是明证!!太黑暗了!!太污窖了!!太臭了!!

黄涛副教授、吕萍教授,你们是不是给一个说法????

另外,麻辣南充目前是你唯一的有效阵地了,通过多年观察,目前全南充,唯一能够对川北医附院,形成有效监督的,仅剩麻辣南充这一个阵地了。你可以每周开一到两个新帖,不断发布带图片、带视频、带音频的贴文,向百姓控诉自己的遭遇。以后学聪明一点,全部录音、录像、保存!!川北医给你打电话,也要记得开启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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