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川内唯一的拥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了赚钱给一些非法的金融贵金属公司提供结算通道,是被人民银行禁止的行为。 1、成都摩宝为了增加每天的交易额度,私自开设“翰亿商城”的虚假商户(成都摩宝提供给中国银联的特约商户名称,且成都摩宝北京分公司王经理亲口承认“翰亿商城”就是成都摩宝,为了增加每天交易额度开设的虚假账户,有录音为证); 2、虽然成都摩宝于福建柏臻商贸公司之间有开户许可以及对公账户,在交易结算时,成都摩宝是根据客户要求将资金结算到其他非签约的私人账户,而此私人账户是成都摩宝内部人员账户还是商户提供的转账账户只有成都摩宝清楚。且在资金结算时,成都摩宝北京分公司发现福建柏臻存在违规行为后,与福建柏臻商贸公司解除结算协议(成都摩宝北京分公司王经理电话录音为证); 3、成都摩宝未能识别商户实际从事的业务,是给贵金属外汇平台提供结算业务; 4、经有关部门调查,成都摩宝将资金结算给商户之后,马上被几十个私人账户转走,成都摩宝伙同某些贵金属公司从事非法活动。
2020年5月20日,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摩宝支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罚单。罚单显示,摩宝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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