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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现在我该怎么办?[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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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地市州: 遂宁
本人于8月13日驾车于射洪市子昂广场左转到沱牌大道,期间因未发现直行道形式的另一车辆,造成后车有明显的避让动作;因未擦挂上,故我未停车,后车立即从我车右侧超车连续变道,导致我车撞上他。我当时报警,根据交警指示现场拍照并到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处理,因当时已18点以后,没有值班警官处理。后因我与另一方都有工作安排,故另约时间前去处理。8月21日,射洪交警在未查看我的现场照片、未征询我的诉求的情况下出了个证明,证明上说“无法出具责任认定”,我当场提出异意,交警不予理睬。对方车主拿到此证明后,立马删除我微信、拉黑我电话,也为对我进行任何道歉及赔偿。请问,这是否交警不作为?8月22日及23日、24日连续三天我都到交警队询问此事处理方式,交警队未给予我任何回答;24日下午我才得知要申诉,但是已到下午18点,所以已经过了3日申诉期限。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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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通过麻辣社区留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8月13日16时16分,何勇驾驶川J75H11小型轿车,在射洪市子昂广场北街与沱牌大道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王洋驾驶的川AT43S4小型轿车相挂,致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接报警后,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于8月27日对该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双方对事故认定无异议,目前该案已处理完毕。
感谢您对麻辣社区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事故认定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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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5 12: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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