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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外金竹巷背街小巷废品占道[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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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6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外绥定大道一段,金竹巷背街段。以前占道上下货现象就长期存在,废品小推车、三轮也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近几个月半边打围后,更是经常堵得路都没法走了

QQ截图202108161602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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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投诉反映。我大队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您所反映的南外金竹巷北街小巷废品收购占道一事情况属实。2021年8月16日下午,我大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勘察,发现确有一废品门市存在违规占道等行为。

  二、政策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处理结果

  2021年8月16日下午,我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处进行了清理整治,同时向其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自行清理占道物品,保证不堵塞道路。若再次出现违法行为,将给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大队将加强对城区占道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市民安全、方便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大队投诉电话为0818-5188801(受理时间9:00-17:00),欢迎您来电咨询、投诉及建议。

  经办单位:三里坪中队经办人:李家富5188813

  达州市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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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7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旁边护栏打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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