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盘活土地资源,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农村撂荒地、成片土地等流转,完善农业家庭组织形式,同时建立基于分散、小规模土地基础上的新型经营方式,通过规模化发展机械化,提高生产率,探索“公司+农户”“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农民通过参与龙头企业的发展得到收入,通过学习经验,加大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业小规模化经营,组织和引导广大农户按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生产。
二是留住“新型农民”,以人兴带动业兴。实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工程。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政策扶持力度,增进他们加快发展,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人员回流。充分利用现有各种农村人才培训资源和项目,分期分批从乡村中选拔一批有基础、有信心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水平,加快建设一支乡土专业人才队伍。
三是培育特色产业,增强乡村发展后劲。增加乡村资金投入,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支出;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依托市场资源发展绿色可持续产业,同时对发展薄弱的村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提升集体经济。融合本土特色,发挥城郊结合优势,深度挖掘红色文化与农旅结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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